点击率统计:
吉林省统计局关于国家统计局2025年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文日期:2026-07-20 17:01:38
发文来源:
 
字体        

经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5年10月17日至30日,国家统计局对吉林省开展了常规统计督察,并于2026年4月9日向吉林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同时向吉林省统计局反馈了督察意见。吉林省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扎实有序抓好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一、增强政治自觉,坚决扛起统计督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位部署整改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要求全省统计系统紧盯问题认真整改,研究部署具体整改落实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督察整改责任。成立省统计局督察整改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督察整改工作,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三)科学制定方案,及时调度整改进展。制定印发整改方案,逐项研究细化整改措施,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强化跟踪问效,定期调度整改措施进展情况,高效推动各项整改任务稳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增强行动自觉,扎实推进统计督察整改落实落细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大决策部署

一是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并单列学习专题开展学习,引导统计干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树牢底线思维。二是切实提升统计干部对防治统计造假的极端重要性认识。印发《2026年吉林省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统计法治重要内容;围绕防治统计造假、强化纪法教育,通过“集体学习+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体学习;编印2026年度防治统计造假宣教资料,供各级学习参考;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宣讲防治统计造假相关精神和统计造假典型案例,进一步引导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使命感和防治统计造假的责任意识。

(二)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

一是推动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制定下发《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建立情况台账》,推动市县统计部门开展全面摸排自查,全省市县统计部门均已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另有8个承担统计职能部门(机构)也建立了有关制度机制。二是依规转交办理统计造假案件线索。修订《吉林省统计局办理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明确省市两级统计部门的执法权责,各级统计部门进一步规范违法举报处理流程,严格按照新的制度办理违法举报。

(三)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

一是提升查办案件的主动性和精准性。科学制定全省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突出重点专业,减少随机性检查;加大对市(州)统计局的统计执法监管力度,派员对部分地区执法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二是提升执法队伍整体履职能力。加强执法骨干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执法骨干培训,坚持精准施教、精细管理,有效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深化以训带练,积极选派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计督察和省级执法检查,持续锻炼基层执法尖兵力量。三是提升统计法治监督效能。修订《吉林省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制度规范实施统计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落实《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吉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法规制度,依法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四)切实履行统计法定职责

一是推动开展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清理工作。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对2024年以来收发文件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二是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推动省委党校在多个班次设置统计相关课程,对各级领导干部作授课辅导;对市县两级2024年以来统计法进党校情况进行摸排,推动市县党校持续将统计法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三是强化对数据质量的全流程监管。修订《吉林省坚决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线管理办法》,健全完善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管理机制;加大统计业务培训、日常审核查询和数据质量核查力度,夯实源头数据质量。四是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对国家统计督察反馈的有关问题线索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准确认定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和情节,形成处分处理建议。

(五)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效

加强对督察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将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纳入省级统计督察重点关注内容。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将案卷评查纳入对市(州)统计局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内容,持续规范办案流程。把强化学习培训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载体,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作为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效

全省统计系统将以深化推进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以坚决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线为工作目标,全力做好防治统计造假领域各项工作,为吉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筑牢防治统计造假思想根基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以整改实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扎实推进下阶段问题整改,夯实统计数据质量

统筹首轮统计督察反馈问题和本次督察新发现问题整改,在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确保应在下半年完成的整改任务限期销号、见底清零。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着力提升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线。

(三)持续深化统计法治建设,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实施省级统计督察。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力度,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凝聚防治统计造假强大合力。

(四)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工作成效

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整改举措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健全完善统计工作制度规范。建立整改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推动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以高质量统计服务吉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