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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贯彻落实吉林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发文日期:2026-03-31 15: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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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委、省政府授权,省统计局督察组202585日至14日对我开展统计督察,并于2025年1225日反馈督察意见。委、政府高度重视,紧扣反馈意见,有力有序推进整改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统筹推进。市委、市政府深刻认识统计督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将其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严从实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就整改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推进举措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整改工作迅速启动、有效落实。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统筹调度,多次专题研究整改举措,调度整改进度,破解整改难题。全市上下协同联动、同向发力,逐级压实责任,逐项对账销号,扎实做好督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二)健全责任体系,闭环推进整改。围绕督察反馈的4个方面12条具体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市委、市政府逐项研究制定整改举措,印发整改方案任务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构建起市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推进、部门分工负责、市县协同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各责任单位对照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查问效提升整改质效。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防治统计造假工作纳入2026年全市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组建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检查,切实加强整改跟踪问效。市统计局牵头对照任务清单,定期开展调度,动态掌握整改推进情况,督促各级各部门以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果,通过系统治理、长效管理,持续提升统计服务效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坚持精准施策,从严从实推进督察整改整治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规定》《办法》《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纳入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党委(党组)会议、常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必学内容,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活动,将相关课程纳入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专题研讨班必修课程,切实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三是深入学习中央8部委《实施方案》等刚性制度文件,细化任务分工,强化推进举措,确保文件精神落地见效。将防治统计造假工作纳入市、县两级党委政府2026年度重点督办事项,长期坚持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将相关论述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优化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依法统计、杜绝造假情况纳入干部考核重要内容。

(二)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体系。一是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全面制定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及问责制,并报市统计局备案。二是将防治统计造假履职情况纳入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年度述职必述内容,严格落实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制度。三是及时通报统计违法典型案件查处结果,依托统计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载体,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增强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四是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统计责任意识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部门统计监管职责边界和工作要求。五是市统计局牵头制定市县两级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明确共享范围、方式及保障措施,推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建立、常态运行。

(三)依法依规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一是组织开展全市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清理将统计机构列为经济指标考核责任单位等不当做法。目前,相关文件和做法已全部清理到位。二是全面核查执法检查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坚决纠正各类干扰、限制、阻碍统计工作依法开展的行为,切实保障统计工作依法独立、真实规范进行。三是由市统计局牵头,各县(市、区)统计局统一组织,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及重点企业统计人员开展常态化统计调查制度专项培训。四是全面排查乡镇(街道)统计人员缺口,及时补齐基层统计力量建立健全统计人员更换报备制度。

(四)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一是针对抽查发现的统计数据失实问题,由市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置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二是完成统计违法企业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加强企业统计人员法规培训及业务指导,强化依法统计意识。三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上级部署,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健全数据质量管控机制,持续提升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持续深化整改,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水平

下一步,松原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扎实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摆在首位,常态化推进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与警示教育,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政治自觉,坚决扛起政治担当,确保督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严控统计数据质量,牢牢把握统计工作正确方向。

二是健全长效机制。统筹“治标”与“治本”协同发力,健全追责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年度防治造假报告制度,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常态化制度化,完善信息共享和基层统计管理机制,提升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是深化成果运用。持续加强跟踪问效,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加大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强化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筑牢统计数据质量根基,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省级统计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单位:松原市统计局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1388

  邮政编码:138000

  联系电话:0438-2282051

  原文链接http://www.jlsy.gov.cn/xwzx/zwlb/bmdt/202603/t20260331_5698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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