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通化市统计局在省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统计工作会议部署,秉承“精准、共享、清爽、担当”的通化统计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统计职责,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扎实履行法定职责,强化责任担当,突出精准施策,保障统计事业健康发展。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坚持不懈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和省委《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列为本年度学习重点,纳入机关党支部和机关干部年度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学习交流。多次召开县区局长例会和统计法治工作会议,部署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并组织开展对县区局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二是大力推动地方党委政府传达学习。多次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先后在市委常委(扩大)会和市政府常务会上作专题汇报,提出学习贯彻的意见建议。推动市政府常务会、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市委常委(扩大)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先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协调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校(行政干部学院)干部培训课程。三是扎实推进贯彻落实。推动市委组织部完善政绩考核方法,将统计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在开展任职考察和干部考核时,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受市政府委托,向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地认真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并围绕《规定》的督察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党委和政府层面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印发施行。四是加强部门统计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确定的重要任务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推动各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本领域数据质量责任体系,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办法,确保各项统计改革举措落地落实落细。
二、强化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环境得到新改善。一是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将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纳入机关干部“每月一法”和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在组织集体学习的同时,要求干部坚持自学,并定期查验学习笔记。积极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党校,拓宽普法宣传覆盖面。依托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充分利用大型普查和“统计开放日”“宪法日”“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日”“宣传月”活动,推动社会各界群众学法、守法、用法。举办市县统计调查对象法治培训班,实现“一套表单位”普法全覆盖。二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市局和各县区局都配备了专职法规工作人员,全市统计系统有18名业务骨干通过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证书,建立了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三是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在政府网站设立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平台、统计失信人员公示平台,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畅通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渠道。统计执法检查制度化、常态化,以“四上”企业为重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年“双随机”检查“四上”企业34户。四是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坚持“立改废”原则,对以往形成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结合现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建立了《通化市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责办法》,充实完善《通化市统计数据全程质量控制办法》《通化市统计数据质量评估管理办法》《通化市“四上”企业异常数据查询制度》《通化市“四上”企业统计工作流程》《通化市统计数据发布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强化统计数据生成的全流程管理,构筑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防火墙”。
三、强化数据质量,经济普查工作取得新成果。持续开展宣传,不断营造依法普查氛围,加强“两员”业务培训,科学制定各阶段工作计划,明确各环节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普查工作方案,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普查数据质量得到有效保障。一是建立数据审核评估认定机制。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通化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主要数据质量审核办法》和《通化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质量审核评估办法》,明确了各部门、普查机构和相关专业的任务分工和数据质量责任,每周对上报数据审核研判、评估分析,对奇异数据及时预警核实,确保数据质量。二是抓好普查现场登记。深入每一户普查对象,查实每一个指标,填好每一笔数据,对普查中出现的拒报、瞒报、漏报问题,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议,逐个问题攻关,逐个问题解决。登记收尾阶段,再次对重点普查小区开展了地毯式排查,查遗补漏,确保数据全面准确。三是做好数据处理。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监测,防范数据传输和存储中的风险,及时审核和反馈各类错误核实和底册核查情况,按时完成各阶段数据审核上报工作。四是做好数据质量抽查。制定《通化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方案》,组建抽查工作组,对全市抽取的18个普查小区,346户单位和67户个体户开展了实地数据质量检查,合格率达到100%。
四、忠实履职尽责,统计调查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着力抓好统一核算改革。按照国家局和省局《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要求,开展了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试运行工作,规范了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法和核算基础资料的采集流程,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为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积累了经验。二是扎实抓好乡村振兴统计调查。对县区和乡镇统计人员进行了“三卡”联网直报培训,提高了基层农业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和数据处理平台操作水平,完成了 “三新”农业统计工作和村卡、乡镇卡、县卡年报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通化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三是统筹抓好各项统计调查。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和整理,按时完成市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绿色发展评价工作。完成了教育和卫生行业部分事业单位正式纳入联网直报月度统计工作和规模以下企业抽样调查工作。四是跟踪抓好入库入统。根据经济普查调查数据,对接近统计入库标准的企业逐户走访调研,梳理出接近标准企业,纳入部门培育库中,加强跟踪监测、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五、坚持标本兼治,统计数据质量取得新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岗位责任。依据国家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制定了《通化市统计局统计人员岗位工作职责》,把统计数据质量责任落实到每个专业、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二是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严格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普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数据审核验收等各阶段工作,保障普查数据质量;严格按照统计制度方法要求,做好各项常规统计调查,按时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严格遵守“四上”企业统计入库标准,严把出入库企业和项目质量审核关,开展“准四上”企业现场核查,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三是强化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建立通化市主要经济数据审核评估、预测预判、监测查询工作机制,实行统计数据质量层级负责制,做到谁出数谁负责、谁报数谁负责。加强统计数据全程质量控制,严格遵守“四上”企业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定期开展“四上”企业核查和数据质量抽查。四是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局安排部署,制定了全市统计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规范统计行为、防控统计造假源头等五个方面内容,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统计造假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制定台账,明确任务,确保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五是抓好统计督察整改。国家统计局督察组对通化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决策部署,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机制以及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情况和各项统计数据质量给予了肯定,特别是对东昌区统计局的学习落实上级各项指示要求和辉南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给予了表扬。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按党委、政府和部门等不同层面,对照梳理问题,明确责任,抓好问题整改,巩固和深化统计督察效果。
六、加强监测分析,统计服务水平取得新提高。一是加强统计监测预警。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年度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开展统计监测,选取了34户工业企业、13户服务业企业、12户批零住餐企业和10户建筑业企业调度监测、适时走访,快速反映经济运行中趋势性和苗头性问题。定期对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投资、贸易、重点服务业等指标进行预测预判,及时掌握经济发展态势,为市委、市政府精准研判形势、科学制定政策提供咨询建议。每月开网期间定时召开数据监测调度会,分析经济运行情况,对主要指标数据进行结构性、逻辑性和趋势性审核,对波动较大的异常数据及时查询,提高经济运行监测预警的精准度。二是深入开展调研分析。重点围绕通化市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特色产业发展情况深入调研,撰写了《围绕大健康产业,打造绿色旅游城市》和《通化市能源生产消费结构及突出矛盾》等多篇调研分析报告。2019年,全市统计系统被国家局网采用统计信息分析31篇,其中统计分析8篇,通化市“两办”采用信息12篇,各级各类载体采用分析信息共计355篇,统计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显著提升,被省统计局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七、强化深度融合,统计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一是筑牢网络安全防线。高标准配置了网页防火墙、网络防火墙和应用网关等网络安全设备,为网络安全提供了坚强保障。二是统计内部信息网站改版升级。版块全面详尽、归类分明,后台管理功能强大,成为全市统计系统的业务工作平台、学习交流平台和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三是全面完成统计专网拓展延伸工作。统计局域网络以光纤方式接入全市76个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全部利用统计局域网络处理四经普数据,并建立起区域基本单位名录库及维护更新节点,提高了名录库数据更新维护的质量和效率。四是推动“数据通化”APP平台向县区延伸。市局和各县区局APP平台已全部建成并开通运行,每月定时推送统计数据,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经济主管部门提供了实时便捷的统计信息服务。五是经济运行监测系统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系统内共享部门30个,加载数据量近15万条,报表255个,报表期别2711期。制定印发《通化市部门统计一套表制度》,明确了各部门需要定期报送的行政记录和相关统计资料,举办了部门数据报送和平台应用培训班。监测平台拓宽了数据报送渠道,改善了调查手段,规范了数据统一管理,促进统计信息化建设与统计工作的进一步融合。
八、突出强弱补短,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新实绩。一是抓好乡镇统计规范化。继2018年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年”,2019年开展了乡镇统计规范化“提升年”并制定了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通化市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通化市乡镇统计工作规范(试行)》和《通化市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统一设定乡镇统计机构模式和统计人员双重管理机制;统一规范乡镇统计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统一配备计算机等数据处理设备;统一开通统计局域网络,全面实行街道社区“网格化+统计”工作机制。全市乡镇(街道)都建立了统计机构,配备统计人员119人,配置台式计算机131台、笔记本电脑56部、打印机95台、卷柜100个。各行政村、社区也都配齐了兼职统计人员,乡镇统计能力和职能作用得到全面提升。二是推动部门统计规范化。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建设经济运行监测系统平台为契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部门健全统计机构,充实统计力量,夯实工作基础。完善部门统计联系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在企业(项目)培育、入库入统、经济运行调度等方面的主体作用。规范部门数据管理,督促落实《通化市部门统计一套表制度》,防止数出多门或一门多数,保证了全市各项统计数据特别是重要指标数据的标准一致、口径一致。三是全面推进统计管理规范化。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统计工作的重要抓手,全面梳理各项规章制度,对党务、政务、财务、业务、法治及干部人事、安全保密、网络信息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方法措施和工作规程进行了充实完善,新制定统计管理制度37项,修订完善96项,汇总形成了各类制度、办法、规定等共计208项,分别编印了《党建工作规范化手册》《行政管理规范化手册》《统计数据管理规范化手册》和《乡镇统计规范化手册》,形成了系统、全面、可操作性强的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健全了人、财、物、数管理机制,推动全系统统计工作规范有序、科学严谨、高质高效。四是扎实抓好企业统计规范化。督促“四上”企业配齐统计人员,认真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严格遵守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市县两级统计机构加大企业培训力度,全年开展面向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共计7批次、700多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统计法律意识,基层数据质量不断提高。
九、紧密结合工作,主题教育活动取得新实效。按照通化市委的统一部署,通化市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9月17日启动以来,认真遵循“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和“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具体目标,扎实抓好主题教育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了保证主题教育扎实有序开展,局党组专门制定了主题教育工作方案,对全局主题教育作出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先学一步、先改起来,学得更深、改得更实,推动形成领导带头上下联动的生动局面。把开展主题教育同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结合起来,同履行法定职责,确保全面完成年度重点任务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二是抓好学习教育。局党组先后组织了9期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和6期读书班集体学习会,组织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进一步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以及统计相关规章制度。开展革命传统和先进典型教育,组织观看了《我和我的祖国》《信仰的力量》等宣传教育片,增强了学习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感染力。党组成员带头学习,讲授党课5次。三是抓好研讨交流。党组成员结合主题教育,围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基层基础建设、能源消耗、产业发展以及党的建设,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分析问题原因、提出解决建议,并做了研讨交流。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和初心使命,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振兴东北特别是两次视察吉林重要讲话和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意见》《办法》开展了5次专题学习研讨,结合统计中心工作谈体会,把生产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作为根本初心和职责使命,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市统计系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四是抓好问题整改。通过对照检查、谈心交流等方式,征集干部群众和县区局意见建议4条,对其中2条进行了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和“加强县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 2条建议,制定了长期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十、加强党的建设,干部队伍素质得到新提高。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致力于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干部队伍。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局党组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省局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政令畅通。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课、新时代先锋e支部、统计大讲堂等学习平台,集体学与自学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教育培训。与高等院校联合举办干部素质提升班,促进干部增长知识、拓展思维、开阔视野。积极鼓励统计人员参加相关专业职称考试,不断提升统计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三是加强文化引领。以践行统计职业道德规范为主线,将“精准、共享、清爽、担当”的通化统计发展理念作为统计文化的主旋律,开展了“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团日和“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精神”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参加市直机关登山、徒步、羽毛球比赛和全市运动会,充分展示了通化统计人的精神风貌,营造了团结和谐、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和爱岗敬业、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正风肃纪。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建立了考勤打卡制度,开展了2期警示教育,推动干部职工严格自律,养成在监督和约束中工作、学习和生活的习惯,干部作风持续好转。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各项制度,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四风”,没有违反廉政纪律和规定的行为,保持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五是加强工作落实。依据《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结合“三定”方案和工作实际,分岗位细化量化了机关人员工作职责,制定了全市统计系统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高标准、高效率推动全年工作任务落实。六是加强干部培养。树立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干部勇挑重担、主动作为。提拔任用科级干部1人,岗位平调2人、交流到地方2人、事业单位岗位晋升6人、轮岗交流1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