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客观、真实反映《珲春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实施进程,更好地维护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五年来,琿春市统计局监测统计组每年按要求依法对“规划”提出的“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社会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5个领域52项主要指标,67项策略措施进行监测统计。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有目标值的数据作出中期达标判断和终期达标预判断的基础上,形成了《珲春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期监测统计报告》。
一、儿童与健康
(一)儿童计划免疫保持较高水平
2015年,珲春市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含麻疹成分疫苗、乙肝疫苗、甲肝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报告接种率均超过99%,达到较高水平。
2015年珲春市儿童疾病预防疫苗接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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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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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种类 |
2010年 |
20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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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 |
98.6 |
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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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介苗接种率 |
99.94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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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 |
99.63 |
9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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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白破疫苗接种率 |
99.64 |
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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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麻疹类疫苗接种率 |
99.67 |
9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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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疫苗接种率 |
99.82 |
9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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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肝疫苗接种率 |
99.81 |
9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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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脑疫苗接种率 |
91.07 |
9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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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脑疫苗接种率 |
99.26 |
99.5 |
(二)儿童死亡率不断下降
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大幅下降。2015年,婴儿死亡率6.67‰,比2010年下降0.24个千分点,其中农村婴儿死亡率7.40‰,比2010年下降0.13个千分点,达到了规划终期目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34‰,比2010年下降0.19个千分点,其中农村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40‰,比2010年下降0.13个千分点,达到了规划终期目标;流动人口中婴儿死亡率12.35‰比2010年下降1.5个千分点;流动人口中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2.35‰比2010年下降1.5个千分点。
(三)儿童疾病预防得到普及
一是随着全市三级妇幼保健网络的不断完善及妇幼保健机构设备的不断更新,婴幼儿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能力不断提高;全市连续5年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病例。二是出生缺陷率明显下降。通过积极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全面落实三级预防措施,加强出生缺陷干预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健康教育等措施,全市新生儿出生缺陷率明显下降。三是有效控制了二胎常见病和艾滋病、梅毒、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
(四)儿童生存状况得到更好保障
2015年,婴儿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3.34%,比2010年下降了0.15个百分点,连续5年控制在规划终期目标4%以内;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发生率0.39%,比2010年下降了0.16个百分点,达规划终期目标;进一步强化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大力推行母乳喂养,儿童身体免疫功能不断增强。全市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以乡镇为单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一类)接种率达到100 %,托幼院(所)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为100%;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73.71%,达规划终期目标;儿童系统管理率成果显著。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控制在5%以下, 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4.66%,低于12%的目标;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0.30%,远远低于7%终期目标;儿童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总体营养状况保持良好。
二、儿童与教育
珲春市大力实施学前三年行动计划,新建公办园和学校附属园13所,增加学位700多个,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特别是2015年在全省率先实施了学前三年和高中阶段基本免费教育后,妇女儿童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得到了大幅度提高。截止目前,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0.2%,比2010年提高5.90个百分点;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为100%(女童入学率100%),毕业升学率100%,零辍学率;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为99.69%(女生为99.65%),与 2010年基本持平,毕业生升学率为96.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8.57%,比2010年提高0.47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缓步提高,初中阶段教育保持稳定发展;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5.68%,女生毛入学率95.87%;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儿童125人,残疾儿童入学率100%,女童入学率100%。
三、儿童与福利
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的转变。
一是加强流浪儿童救助。建立了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网络体系,健全了流浪儿童生活、教育、管理、返乡保障制度,对流浪儿童开展了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医疗卫生和生活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了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2012年以来,共救助流浪乞讨儿童23人,其中弃婴5人,救助率100%。同时,探索建立了流浪儿童早期预防干预机制,未发生一起儿童反复性流浪乞讨问题。
二是提高孤儿福利水平。落实了孤儿社会保障政策,建立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2012年以来,全市所有孤儿均得到了有效供养,供养率100%,供养标准每人每月从270元逐步提高到了500元。同时,完善孤儿收养、社会助养制度,共办理收养、助养儿童145人次。
三是加大儿童救助力度。2012年以来,分别投入慈善、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和低保资金1679万元,共救助贫困家庭儿童4888名,对所有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家庭儿童救助率100%。
四、儿童与社会环境
(一)对儿童的关爱保护不断升级
2015年,珲春市已开办家长学校83个,比2010年增加53个。家长学校培训9350人次,比2010年增加190人次。儿童之家(或儿童中心)63个,比2010年增加43个,全社会对儿童的关爱保护持续升级。
(二)儿童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2015年公共图书馆少儿文献2.51万册。图书馆加大免费开放力度,设置少儿阅览室,逐年增加少儿读物,通过广泛开展“青青草”杯原创作品大赛、“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实践等活动,鼓励和引导儿童读书。博物馆作为中小学社会活动基地,每年定期面向学生开展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带领学生走进博物馆,了解历史,接受教育。影剧院组织留守儿童和特教学生观看3D电影,让孩子们体验了历险的刺激与欢乐,打开封闭的幼小心灵。儿童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五、儿童与法律保护
(一)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2013年3月19日珲春市法院成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在刑事审判庭运用少年犯罪“圆桌审判”方式办理案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通过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民事案件,探索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各种途径,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总结少年审判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少年审判制度的有效途径,从加强审判组织建设入手,夯实了少年审判工作的基础。在案件的实体审理上,我们要求审判人员要一丝不苟,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把好事实关、证据关,保护无罪的未成年人不受法律追究。
(二)不断完善保护儿童的政策法规和法律保护机制
落实儿童优先和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以“法律进校园”活动为载体,组织师资力量深入全市中、小学校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等保护儿童的政策法规,提升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预防和打击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和一切形式的暴力。五年来,举办青少年法律讲座57课时,预防和有效制止侵害儿童人身权利和暴力行为达28件次。
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儿童健康保健水平有待提高
尽管全市的妇幼卫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离两规目标还存在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卫生厕所普及率还未达标,原因在于农民群众的卫生观念仍跟不上形式的发展,生态厕所的技术结构和材料上不过关使用不方便,监管不到位。二是群众观念保守,对儿童保健的认识仍然停留在计划免疫层面,新生儿疾病筛查、增补叶酸等工作难度大,导致出生缺陷依然发生。三是医疗设备缺乏,且相对落后。大部分医疗设备来自各种项目配套支持,更新缓慢,导致相关保健业务无法开展。农村整体儿童保健水平均低于城市。
(二)义务教育普及面需要进一步拓宽
近几年,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均为98%以上,显增长趋势,但随着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战略的深入实施,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全面启动,经济建设与发展空前繁荣,同时也带来了留守儿童、农民工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及单亲无亲家庭孩子的教育问题,对新时期“控流止辍”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全市将积极举措,克服困难,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强化联合执法和合作的长效机制,着力提高“控流止辍”工作的实效性、提高义务教育的巩固率。
(三)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
社会环境对少年儿童的价值取向和身心健康成长有很大影响。近年来,校园及其周边环境仍存在许多不安全的因素,如交通和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等。违规经营的网吧、游戏机室等还未禁绝。网络黄色暴力信息、地下非法出版物等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依然存在。
珲春市是劳动力输出城市,农村地区留守儿童大量存在,亲情的缺失对留守儿童生活、学习、心理、安全等方面都将产生负面影响,多数留守儿童的临时监护人自身素质偏低,没有足够的知识和精力去给予孩子所需的学习辅导和价值观教育。从而引发一系列复杂的社会问题,如儿童心理问题、儿童意外伤害、青少年犯罪等等。
七、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事业的对策
(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提高农村儿童事业发展水平
珲春市城市与农村无论是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还是生活环境状况上,都还存在明显差距,应进一步促进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完善利益分配和协调机制,按照广覆盖、均等化原则,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逐步缩小城乡、地区间公共服务的差距。加强农村地区基础硬件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尽快缩小城乡差距。同时提高对困难群体的保障水平,全面提升珲春市儿童事业发展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
加大公共卫生经费投入,着重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水平和妇幼卫生专业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和质量,进一步降低儿童死亡率。做好儿童意外伤害防护的宣传教育,防治儿童多发病和常见病,减少新生儿疾病、儿童营养不良、儿童意外的发生,保证儿童健康成长。
(三)多方位建设健康友好的社会生活环境
一是加大网吧清理整治力度,对校园周边网吧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取缔黑网吧。加强网络监管,关闭涉黄涉赌涉毒网站。二是做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全面排查、督促整改辖区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打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三是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加快县域经济和农村经济发展,逐步实现农民向本地城镇转移,减少跨地域劳务输出,从根本上减少留守儿童的产生。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增强留守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学生档案,配备专门的生活指导老师,引导和帮助农村留守儿童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