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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统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文日期:2025-02-27 09: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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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方案)”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年度工作安排,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吉林统计现代化改革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带头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全局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重要内容;带头谋划法治工作要点,研究确定法治建设重要事项;组织召开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系统部署统计法治重点工作;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统计法治领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主持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工作方案,全力推动方案落实;组织开展首次省级统计督察,监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落地落实。

二、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动学法用法,持续增强统计法治意识。一是组织推动统计系统学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通过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常态化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提升统计干部纪法意识。二是全力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聚焦“关键少数”,推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省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修改统计法;与省委宣传部沟通,由省委宣传部印发《工作提示》,推动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三是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局领导先后3次赴省委党校进行专题授课,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作学习辅导,引导推动领导干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市县两级党校将统计法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提升监管效能,助力全省营商环境建设。一是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清理。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和省政府相关工作制度,实行“开门清理”,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和市场主体对统计部门法律法规政策的意见,经排查确认本部门未制定和实施影响企业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二是积极推行跨部门综合协同监管。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实施跨部门联合执法,践行“一查多事”,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在长春市绿园区、梅河新区对40户企业进行“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谋划部署执法工作时,尽量降低现场检查频率和次数,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三是高效率组织案卷评查工作。对各市(州)、梅河新区统计局2023年以来开展执法检查的文书及立案调查的案卷文书进行集中检查评查,共检查案卷1561卷,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推动各级统计部门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是深入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根据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吉林省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指南》和《工作流程图》,及时提供相关文书资料,推动统计部门纳入首批吉林省信用修复“一件事”单位范畴。五是通过深化政务公开接受政务诚信监督。强化信息共享,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全年共对外发布政务微博62条,政务微信318条;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共受理和答复政府信息公开咨询200余人次;认真接受人民监督,全年协助办理政协提案3件,均按期办结并得到主办单位认可好评。

(三)健全制度保障,筑牢统计法治基础。一是压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研究制定《吉林省坚决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线实施方案》《坚决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线管理办法》,秉持数据质量全过程控制理念,明确每个环节的工作要点和规范性要求,切实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法定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和最小工作单元。二是补齐统计法治制度建设短板。对标国家统计局要求和全省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工作结果,对现有统计法治领域制度机制进行梳理,起草制定《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和统计调查贯通协作的办法(试行)》《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制度》等制度文件,进一步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保障。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等工作,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长效机制。

(四)强化监督职能,认真组织开展省级统计督察。一是强化制度保障。推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办法》,研究制定督察实施细则和操作手册,为省级统计督察提供制度遵循和操作指南。二是开展督察业务培训。组建2024年常规统计督察组,举办统计督察培训班,邀请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同志进行督察业务培训,为顺利完成各项督察任务打好基础。三是组织实地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授权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开展常规统计督察,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和执法检查等方式,重点了解被督察地区防治统计造假责任落实和统计工作开展情况,督察结束后形成督察报告和督察意见书,督察意见书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后,向督察对象进行反馈。

(五)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规范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一是着力提升基层统计执法监督能力水平。深入各地区开展统计执法工作规范化检查和“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兼顾做好对各地统计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检查知识培训,通过现场答疑、以查代教等方式提升基层执法监督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举办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班,聚焦执法监督和文书案卷规范,结合执法领域的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讲解;组织2024年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以“线上+线下”形式开展考前培训,对持证人员不足2人的县市机构进行重点督促,助推基层统计机构独立开展执法检查。三是依法依规严格规范开展执法检查。认真研究部署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事项,明确“双随机”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涉外调查监管等重点工作;2024年,全省各级统计部门共计完成对1527户企业(项目)的执法检查,其中省级完成了对15个县389户企业(项目)的执法检查,没有因涉企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引发投诉。

(六)凝聚监督合力,深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一是深化与审计部门的贯通协调,持续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按照省委审计办和省审计厅有关工作要求,先后多次与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委、省审计厅和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办沟通协调,及时汇报整改进展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深化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贯通协同,积极推动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加强与省纪委监委的沟通协调,落实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工作机制,推动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工作,通过推动追责问责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三是深化与组织部门的贯通协同,认真落实守牢“五条底线红线”工作机制。深入贯彻省委坚决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线工作部署,落实《关于构建协同贯通执行有力守牢“五条底线红线”的工作机制》要求,研究谋划统计部门具体落实举措,推动统计监督结果作为组织部门开展考核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七)加强宣传教育,持续优化统计法治环境。一是全力推进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致函省直各有关部门并随函附赠学习资料,推动部门学习贯彻统计法;利用重要时点开展集中宣传,在“统计开放日”和12月普法宣传期间,通过设立宣传展板、发放折页、制作普法微视频、发放普法宣传品、发表署名文章、印发《致统计调查对象的一封信》、组织统计法知识答题等系列普法工作,进一步深化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二是深入开展送法讲法实践。落实统计系统“首课学法制”,在各专业培训班第一课设置统计法治知识内容;向70余个省直部门和各级统计部门发放《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资料参考(2024)》近2000份,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统计人员参考学习;赴省地方志、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进行实地讲法,推动部门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进一步知法守法,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三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及时转发国家统计局通报的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督促各级统计部门向地方政府做好传达汇报,持续释放防治统计造假一严到底、一刻不停息的强烈信号;编印《统计造假警示教育学习资料(2024)》,收录统计违纪违法案例11起,发放至省委、省政府和各地区、各部门,推动警钟长鸣、震慑常在。四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持续推送“每周一法”“每月一测”“每季一学”普法宣传内容,全年共计推送统计普法内容77篇,累计阅读近30000人次,获赞、转发4800余次,进一步营造了知法尊法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

过去一年,省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统计督察工作经验不够丰富,2024年首次开展了省级统计督察,但多数同志缺乏督察相关工作经验,在督察人才储备方面还需要加强。二是法治工作人员配备仍需加强,执法力量需要进一步充实,法治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法治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统计法治制度体系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部分制度需要根据统计工作改革发展和统计法治建设新形势,与时俱进进行修改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5年,省统计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法治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更好发挥法治对统计事业发展的引领规范作用,聚焦防治统计造假,持续净化统计生态,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

一是扎实开展省级统计督察。按照《吉林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办法》规定,常态化推进省级统计督察。及时总结首次统计督察工作经验和问题,结合相关制度文件规定,细化调整督察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升督察效能。同时做好跟踪问效,督促督察对象落实问题整改。

二是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强化统计违法线索管理,及时办理统计违法案件,坚决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有序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对统计违法企业进行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及时移交移送相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三是充实统计法治工作力量。进一步统筹人员安排,结合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在配置处(室)人员时,加强执法监督力量配备,为进一步防治统计造假提供基础性保障。

四是深入推动监督贯通协同。加强同其他监督部门的贯通协同,尤其是在涉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重要问题线索移交、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移送、统计监督结果共享等方面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沟通协作。同时加强与派驻监督的沟通协调,自觉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不断提升统计监督的规范化水平。

五是持续做好统计法治宣传。以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引导统计从业人员守好职业底线为目标,以抓好《吉林省统计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工作方案》长效落实为手段,扎实谋划和开展各项法治宣传工作。

六是加强统计法治制度体系建设。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衔接配套,根据新修改统计法内容,对《吉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修订。加强学习调研,适时启动《吉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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