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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统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文日期:2024-01-11 15: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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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吉林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改革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书记、局长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将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摆在突出位置,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纳入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纳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重点内容、纳入统计工作重要督办事项,全力推动依规治党、依法行政。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2023年第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设置统计法律法规专题,1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

(二)强化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统计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精心安排部署,亲自谋划、亲自督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督促推动各方责任落实,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推动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宪法》《民法典》《统计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坚持统计法进党校制度化、常态化,扩大统计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研究制定2023全省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全年统计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组织召开全省统计法治工作视频深刻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法治重点工作任务多次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建设有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部署全省统计系统开展执法检查,通过重点检查、双随机检查、专项核查等方式,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将统计法治建设列入统计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将各级统计机构领导班子(党组)“研究部署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纳入考核考评内容,压实各级统计机构领导班子(党组)推进依法治统主体责任,将统计法治工作与统计改革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2023年法治建设基本情况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省委省政府两办文件印发相关贯彻落实意见;6月1日,向省政府汇报国家统计局相关文件精神及我省贯彻落实情况;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对全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作出部署,按时报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批示精神相关情况组织开展全省专项整治统计造假工作,及向省委主题教育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配合完成中央主题教育办相关任务销号工作;认真推动省级统计督察落实落地,赴已开展省级统计督察地区学习调研,研究起草我省相关工作制度,为开展省级统计督察积累经验;加强与省纪委监委的协同配合,推动省纪委监委印发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实现贯通协同,提升监督效能。

(二)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发力。持续落实统计法进党校推动统计法纳入全省领导干部相关主体班次培训课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省直部门、市、县各级政府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及相关领导干部参加培训,实现统计法进党校省市县三级全覆盖落实“首课学法”制在开展各项专业会议、专业培训时,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内容作为培训第一课,将统计法律规定和中央重要文件精神作为必讲内容,并派员为省就业局、省卫健委、省税务局和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作统计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培训围绕统计法颁布40周年举办系列宣传活动,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12月法治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大规模普法宣传;开辟普法宣传新阵地,通过“吉林统计微讯”公众号持续推送“每周一法”“每月一测”“每季一学”宣传内容,全年推送50余期组织开展全省统计系统统计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评比活动和法治知识竞赛,丰富宣传形式,着力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三)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组织召开全省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印发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确保对全省专项纠治工作的统筹组织和强力推动省统计局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为确保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扎实开展,对照重点整治举措制定专项自查自纠、专项执法检查和专项数据核查3个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和整治要求,推动工作取得实效长效。与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省审计厅联合印发《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工作规则》推动省纪委监委、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印发《关于省纪委监委与省级统计部门建立贯通协同机制的意见(试行)》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建立与省纪委监委的沟通联络机制,驻省统计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实现了对统计执法全流程监督。

(四)法治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完善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吉林省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规范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引导企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印发《关于持续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报送工作的通知》《吉林省统计系统常态化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制度》《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及统计法律法规常态化学习制度》,进一步夯实法治制度体系加强队伍建建立省级统计执法骨干库,2023年全省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成员90名,通过以点带面、片区联动,推动各地统计执法水平提升;组织2023年统计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全省各级统计局共40全部考试合格并通过资格审核,考试通过率在省级统计局中位居5完成统计执法证的换证工作,到期证件已全数收回并上缴国家统计局,针对不再从事统计执法工作的同志加强证件管理强化对统计执法人员的动态管理强化规范管理,组织开展统计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定期调度全省各市州进展情况,提高统计执法效能和规范化水平对全省统计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及时研究推进工程中的问题难点,促进规划取得预期效果;开展全省统计系统法治工作情况调研,全面了解全省统计系统法治工作现状,进一步完善法治工作体系,为助力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五)全力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全省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印发吉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23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专项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执法检查、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涉外调查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全年完成19个县(市、区)445户统计调查对象的现场执法检查,其中统计造假专项执法检查280户,涉外调查机构监管检查10,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60“双随机”常规执法检查90户,结转上年专项入退库真实性检查5户。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企业(项目单位)给予书面责令整改36户,适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不予处罚)立案处理7户,履行法定程序立案行政处罚19户对涉嫌统计违纪违法的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分处理建议,移送纪委监察机关追责问责。

(六)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印发相关情况通报,对未被通报的统计系统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通报,通过通报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有关统计责任人员,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警示教育,切实增强警示教育效果,切实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走深走实。

三、目前统计法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省统计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基层法治机构设置不全,专职从事统计法治工作的人员较少,多数基层统计机构没有单独设立法治机构二是统计法治宣传方式不够丰富,视觉新颖、形式多样的新媒体产品数量不多,案件警示教育及震慑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三是执法检查任务增加,执法人员不足,常规任务持续与其他阶段性、临时性工作量加大存在矛盾问题。

四、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省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省全面振兴发展中心工作,坚持统计执法与普法并重,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做好中央重要文件贯彻落实上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提升统计督察整改成效,举一反三,把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是提升统计普法工作实效上下功夫从细从实做好统计普法工作,加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吉林省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资源库,丰富普法宣传产品,切实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职、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三是在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上下功夫。化统计违法线索管理,坚决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有序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跨部门联合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涉外调查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法依规对统计违法企业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是在促进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上下功夫。加强同其他监督部门的贯通协同,推动各类监督形成合力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切实统计数据质量特别是在涉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重要问题线索移交,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移送及结果共享等方面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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