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吉林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积极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改革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法律法规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重大事项研究决策的重要依据。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2022年9月23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傅大鹏教授就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专题辅导。积极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会后认真撰写学习体会;带头参加国家举办的关于《民法典》《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远程视频培训和宣传贯彻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以法治思维推进统计事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有效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二)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吉林统计现代化改革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统筹谋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关键性工作。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职责。在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上研究部署统计法治相关工作议题,及时解决依法治统进程中新问题、制定落实工作新举措;将各级统计机构“研究部署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纳入考核考评内容,压实各级统计机构领导班子(党组)推进依法治统主体责任;印发《2022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对全年统计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召开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传达学习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现阶段统计法治工作经验做法,分析当前形势,研究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吉林统计法治工作重点任务。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依法推动吉林统计现代化改革顶层设计。2021年12月11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省统计局立即行动,第一时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中央文件主要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批示指示要求,起草吉林省贯彻落实措施。2022年7月19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措施》,聚焦中央文件确定的统计监督五大主要任务,从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依法独立履行监测评价职能、加强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五方面细化落实举措,为我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明确了目标,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规定,明确规范性文件法治审核机构及审核流程,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全年共开展5次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重点对是否设置失信约束措施、不利于营商环境建设、与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不适应及设置不合理罚款事项等方面进行逐件登记、清理,保留部门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失效)6件。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及部门规范性文件已在省统计局部门网站全量公开,供公众查询。
(三)依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召开2022年统计执法工作任务部署会,部署全省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着力建强统计执法队伍,全省遴选75名同志作为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成员。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全面加强。统筹开展“双随机”执法任务和专项执法任务,全省统计系统全年共完成1886户企业的执法检查工作,其中省统计局完成统计执法检查478户。首次开展“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退库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其中,县级统计机构共自查入库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5767户(个),市级局共核查入退库“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433户(个),省统计局共抽查入退库“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80户(个)。全年未收到行政执法投诉举报。
(四)依法开展政务公开及行政审批、统计咨询服务。2022年全年,在部门网站发布各类信息688条,通过公众号发布微博、微信322篇,通过互联网全面、及时宣传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解答公众提出的与统计相关的问题。精准迅速回应网络舆情,部门网站互动反馈栏目和局长信箱共回复网民问题210次,接受电话咨询200余人(次),公众满意度不断提高。通过省统计局部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针对公众关注的统计相关问题进行了4次网络问卷调查,共收回调查问卷415份。全年共完成审批项目7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深化简政放权改革,优化放管结合服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确保了服务质量。
(五)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省统计局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要求组织法律顾问的聘用工作,连续五年聘请律师团队作为局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平竞争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及制度建设、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2022年,共审查各类文件10余份,审查合同3份,解答各类咨询25次。
(六)积极推进普法工作。省统计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各个工作环节和全过程。持续开展统计法及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进党校工作,2022年克服疫情影响,拓展网络培训,全年共在市级、县级党校36个培训班次宣讲统计法律知识及中央重要文件精神,参训人数逾9500人次。将统计报表的报送事项纳入告知范围,巩固数据源头普法工作成果,促进统计调查对象知法懂法,全年向统计调查对象发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2118份,累计发放告知书12261份。深入开展嵌入式普法,抓住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数据核查、入库企业实地踏查等直面统计调查对象的有利时机,进行实地讲法、现身说法,全年共向7785户执法检查、数据核查对象进行实时普法。
(七)依法接受各类监督。每年向省政府报告本部门法治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并在官方网站公开。按要求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认真办理司法建议,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和信访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省统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力度还不够,部分基层单位统计法治观念较淡薄,统计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有待进一步强化。
四、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省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确定的中心任务,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为主线,坚持统计执法与普法并重,全面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和法治规范化建设,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几项:
一是持续做好中央重要文件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把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是精准发力提升统计普法工作实效。提高统计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划分重点群体、抓住关键少数,研究针对党政机关、统计机构、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的普法内容和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吉林省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资源库,进一步研发以案释法系列宣传产品,切实提高各级党政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职、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三是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统计违法线索管理,认真填报记录台账;及时办理上级转办、督办、群众举报、专业核查移交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坚决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强化执法效能指导服务,提升市、县统计机构执法检查工作能力,推动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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