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时间节点 |
1 |
(一)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 |
健全完善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
各单位按照“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分别落实,资料管理中心备案 |
12月底前 |
2 |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工作,并向社会公开 |
资料管理中心 |
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时间节点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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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维护 |
落实专人负责,强化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 |
资料管理中心 |
12月底前 |
4 |
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 |
办公室牵头,各单位按职能分别落实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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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和监督管理,落实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和向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登记更新工作 |
资料管理中心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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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
资料管理中心牵头,相关单位按职能分别落实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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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三)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保障 |
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 |
资料管理中心牵头,相关单位按职能分别落实 |
12月底前 |
8 |
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投诉举报 |
监察室牵头,相关单位按职能分别落实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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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1〕132号),组织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工作 |
法规处牵头,相关单位按职能落实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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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四)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集中统一公开 |
集中规范公开现行有效统计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章。 |
法规处、办公室 |
12月底前 |
11 |
(五)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 |
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 |
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按职能分别落实 |
12月底前 |
12 |
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使用,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
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按职能分别落实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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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六)优化政务服务 |
加大政务服务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窗口的服务水平 |
法规处 |
12月底前 |
14 |
(七)推进财税审计信息公开 |
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覆盖范围应包括统计系统各预算单位 |
财务处 |
12月底前 |
15 |
被审计单位要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整改情况 |
财务处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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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八)规范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
依托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持续推动工程项目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财务处、办公室 |
12月底前 |
17 |
(九)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动态优化更新 |
督促落实《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办公室 |
12月底前 |
18 |
(十)强化行政决策公开透明 |
确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公开 |
政策文件起草单位 |
12月底前 |
19 |
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决策起草(承办)单位要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
政策文件起草单位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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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在局网站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解读、意见征集渠道、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
政策文件起草单位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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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十一)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
凡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和面向企业和公众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 |
政策文件起草单位 |
12月底前 |
22 |
文件起草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有针对性的确定解读重点 |
政策文件起草单位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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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合理确定解读方式,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解读形式,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 |
政策文件起草单位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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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十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
规范留言答复公开,公开内容包括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和答复内容等 |
资料管理中心 |
12月底前 |
25 |
加强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进行舆情处置和回应,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 |
综合处、资料管理中心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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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十三)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 |
年内举办1次“统计开放日” |
综合处 |
12月底前 |
27 |
(十四)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 |
主要领导年内至少专门听取1次工作汇报 |
办公室 |
12月底前 |
28 |
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确保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
财务处、办公室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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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十五)加强队伍建设和宣传培训 |
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要逐项做好工作交接,并第一时间向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 |
办公室 |
12月底前 |
30 |
将本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按照工作要求定期向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
办公室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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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参加全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年内组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 |
办公室 |
9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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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十六)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
根据省工作要点,制定省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并在省工作要点印发后30日内在局网站公开 |
办公室 |
省工作要点印发后30日内 |
33 |
适时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依法督促整改 |
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按职能分别落实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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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工作台账的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
资料管理中心牵头,各单位按职能分别落实 |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发布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