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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统计局公开遴选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文日期:2021-09-01 16: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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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我局统计工作法治化水平,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正、自愿有偿、平等竞争的原则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律师事务所承担我局法律顾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在行政法、民商法等领域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在业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能够在合同期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尽职尽责提供优质服务;

  (三)服从我局工作安排,遵守相关工作纪律,能够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四)近3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五)能够组建法律顾问服务团队,保障我局法律工作需要。法律顾问服务团队需两名律师以上,团队人员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精通行政法理论、行政复议和应诉业务,具备5年以上从业经验,且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应进入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合格供应商名单,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七)具有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工作经验,熟悉统计工作和统计法律法规,原则上近三年内应提供过有关统计工作相关法律服务。

  二、工作职责

  (一)对我局日常行政管理、重大决策、出台规范性文件等进行法律方面的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二)为我局承办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意见;

  (三)协助我局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地方立法、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四)协助我局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审查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适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五)参与处理我局尚未形成的行政、经济、民事或其他可能发生的重大纠纷事宜;

  (六)代理我局参加行政诉讼活动,依法维护我局的合法权益;

  (七)为行政投诉、上访事件、法律纠纷等提供法律意见;

  (八)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与培训;

  (九)处理我局交办的其它法律事务。

  三、遴选申报材料要求

  (一)以律师事务所名义申报,申请材料须由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材料包括:

  1.律师事务所注册资料(复印件)、人员规模、主要业务领域等基本情况;

  2.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的基本情况及团队成员的简历和从事政府法律顾问相关的业绩,有关统计工作相关法律服务案例;

  3.近3年是否受到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情况的说明;

  4.拟为我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方案和报价。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6日16时,请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密封送至我局法规处。信封上注明“申报法律顾问”字样。

  四、聘任程序、任期及费用

  法律顾问聘任期限为1年。法律顾问年度服务费最高限价为5万元,服务费用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遴选报名截止后我局公务采购协调小组对应聘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审查和综合研究后择优聘请法律顾问人选。如需办理合同要求以外的诉讼案件及其他法律服务额外产生的顾问费另行支付。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春市新发路576号,吉林省统计局806室

  联系人:李璐   联系电话:18686349484

  吉林省统计局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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