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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统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日期:2021-08-19 1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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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统办字〔2021〕110号

省局机关各处(室)及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吉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开》的通知 (吉政公函〔2021〕2号)要求,局办公室制定了《吉林省统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经局领导审定同意,现予印发。

  吉林省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8月19日  

吉林省统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吉林省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深化政务公开,推动统计服务更加规范透明,提升统计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为实现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一、深化统计重点工作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政策执行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年度统计工作报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部门年度预决算等,持续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公示公开。

  责任单位:办公室、财务处

  (二)推进执法信息公开。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和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结果。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名单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监管平台,进行依法公开。公开统计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责任单位:法规处、执法监督局

  (三)推进基础信息变动更新维护。及时公开基本信息变动情况,机构职能、领导变动、工作动态、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政策文件专栏类日常实时更新。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处、各相关单位

  二、提升统计信息发布和解读

  (一)持续加强统计信息发布解读。紧盯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统计信息,加强重点领域统计监测,不断提升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的及时性和针对性,积极开展数据发布、统计分析和信息服务,做好统计数据发布和解读工作,有效引导预期。

  责任单位:综合处、各相关单位

  (二)持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方式。加强统计数据和分析服务,提高数据发布时效,拓宽信息发布渠道,不断丰富内容形式。完善对外服务窗口,不断丰富电话热线、公众咨询、网民留言等互动功能,提升公众服务体验。

  责任单位:综合处、资料管理中心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密切关注舆情走势,加强舆情监测和预警。对涉及统计数据和统计工作的社会热点,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出权威引导,防范化解潜在的风险隐患。配合重要统计数据发布,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

  三、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加强部门网站内容保障和功能提升。不断优化省统计局部门网站栏目设置,围绕省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开设专题专栏,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统计数据服务。加强对部门网站“互动交流”栏目的管理,积极回应在线咨询,强化便民服务。

  责任单位:资料管理中心、各相关单位

  (二)加强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衔接,加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有效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发布统计信息、做好政策解读、提供统计服务方面的重要渠道作用。

  责任单位:资料管理中心、各相关单位

  (三)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作为服务公众的重要方式。对于依申请公开事项,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工作流程,规范办理回复。

  责任单位:资料管理中心、各相关单位

  四、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加强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力量。局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协调处理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加强业务指导。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增强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持续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提水平、上台阶。

  (三)抓好任务落实。加强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的评估,不断调整优化政务公开方式方法,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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