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统字〔2020〕36号
各市(州)、长白山统计局,县(市、区)统计局(分局),中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规范我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申报工作,提高统计调查项目申报规范与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吉林省统计管理条例》要求,按照《吉林省地方政府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吉林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申报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规范要求申报统计调查项目相关内容。
附件:吉林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申报规范
吉林省统计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