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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吉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课题中期评审会的通知

发文日期:2018-09-25 16: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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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农普办字〔2018〕11号

各已签约中标课题组:

  为确保农业普查课题研究顺利进行,吉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吉林省统计局(以下简称省农普办、省统计局)决定召开吉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课题中期评审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各课题组汇报课题进展情况;

  2.评审小组根据汇报情况向被评课题组参会人员提出评审意见建议;

  3.评审小组向省农普办汇报中期评审结果。

  二、会议时间

  2018年9月29日上午9:00,会期一天。

  三、会议地点

  吉林省新发宾馆5楼会议室(省委对面,朝阳区文化街99号)

  四、参会人员

  1.中标课题组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1人;

  2.课题组负责人作为评审专家的,需委托本课题组一名其他成员一并参会。

  五、其他说明

  1.各课题组需于9月27日中午12:00前,将《参会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1)和《中期报告摘要》电子版(见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省农普办最迟于9月27日下午6:00前,将收到的《中期报告摘要》电子版发给评审专家。

  2.评审专家需自行打印并认真审阅分配的《中期报告摘要》,形成初步评审意见,于9月29日评审会上向省农普办简要汇报,同时领取《中期报告评审意见建议表》(附件3)空白表。9月29日与被评课题组参会人员当面沟通,沟通一致的可填写《中期报告评审意见建议表》,并与被评课题组参会人员共同签字确认,评审会后上交省农普办。

  3.被评课题组参会人员需携带认为必要的具体数据、图表纸质版,按时参会并向评审小组汇报课题开展情况。课题组未参加中期评审的,课题不予验收结项。若不同意评审小组出具的评审意见建议,且经沟通仍无法达成一致的,需在9月29日向省农普办提出申请,进行再次评审(仅限一次)。

  4.省农普办将从签约课题负责人中随机选取8位作为评审专家,组成4个评审小组进行中期评审。

  5.所有参会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联系人:杨振宇

  电   话:13504305256

  邮   箱:renzichu@163.com

  附件:1.参会人员报名表

        2.中期报告摘要(格式)

        3.中期报告评审意见建议表

  吉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林省统计局

           2018年9月25日    

  附件1

参会人员报名表

课题编号

参会人姓名

所属单位

性别

是否住宿

手机

 

 

 

 

 

 

  附件2

  中期报告摘要(格式)

  课题编号:NP**

  课题名称:***

  一、总体进度

  1.简要阐述开题以来研究工作的完成进度,是否按原定计划安排研究;

  2.简要申报书及开题报告中,最初设想的哪些内容作了必要的调整和变动,原因何在。

  二、已经得出的主要结论

  1.详细阐述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结论;

  2.详细阐述有哪些尚未解决的问题。

  三、下阶段研究计划

  1.简要阐述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和步骤;

  2.简要阐述可能遇到的问题及拟采用的解决方法。

  注:鉴于目前我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部分数据等统计资料尚待国家统计局审批,各课题组提交的中期报告电子版中三农普数据部分可以为空。通过分析农业普查数据得出的观点只可定性表达,不得量化描述;但各课题组在答辩时可将具体数据、图表纸质版带至会场,供评审专家参阅后自行收回。

  附件3

中期报告评审意见建议表

课题编号

对总体进度的意见建议

对已经得出的主要结论的意见建议

对下阶段研究计划的意见建议

评审专家签名(需2位专家共同签名)

被评课题组参会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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