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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统计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文日期:2024-07-26 17: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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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在长春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长春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攻坚行动,以“3转4强7新”现代化产业体系战略部署为导向,以统计“五大行动”为载体,聚焦统计数据质量,优化统计监测服务,抓实抓牢五经普工作,为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长春贡献坚实统计力量。

一、扎实推进政治机关建设,持续走好第一方阵

坚持不懈用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力争建设成为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统计机关。一是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机关党建的部署要求,制定《长春市统计局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党建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党员大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半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二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准确把握目标要求,第一时间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启动部署会议,制定《长春市统计系统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确保全市统计系统党纪学习教育整体推进、同步落实。抓住学习重点,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半年举办专题读书班4期。三是持续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提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质量,持续固本强基筑堡垒。突出政治标准,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统筹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打造青年理论学习阵地。推进驻村帮扶走实走深,捐赠图书200余册,为乡村道路种花植绿5000余株,进一步加强机关与帮扶村党组织联建共建。四是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意识形态工作风险防范清单》,严格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加强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上半年完成研究成果3篇,不断提高政治工作能力水平。

二、全面深化“优服务、稳增长”行动,助力长春经济高质量发展

按照《2024年长春市政府工作报告》《长春市推动经济稳增长全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的若干措施》部署要求,对照市政府2024年“率先突破行动”目标任务,积极担当、主动作为,以高质量统计服务助力长春全面振兴发展。

入库入统方面。通过常态化监测、动态化管理,主动摸排、精准核对,及时对接行管部门,协同推动达标企业申报,积极破解企业入库难题,扎实推进“率先突破行动”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一是“培强育新”。建立“准四上”企业培育库和“种子”企业培育库,对临规近限企业,特别是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新建或小微企业,重点跟踪监测。二是与行业主管部门、各属地间协同联动,畅通沟通渠道,统计、部门、属地、企业四点联线,形成入库入统工作合力,确保应统尽统、颗粒归仓。上半年全市累计新增规模以上审批入库企业(不含投资项目)260户,其中工业60户,建筑业65户,批零住餐业88户,房地产业12户,服务业35户。

经济监测方面。加强经济指标监测分析,强化经济运行跟踪监测,优化经济走势预测预判预警。一是充分发挥统计核算预警功能。在针对性、时效性上下功夫,多次完成GDP预测工作,真正做到“领导什么时候要,我们什么时候在”。依据各属地主要经济指标预计情况,对17个作战单位发送提示函,给予风险提示和对策建议,有效助力一季度经济“开门红”。二是紧扣经济运行主题。适时调整监测样本,将总量较大、比重较高的企业纳入月度监测体系,有效优化重点企业运行监测,持续提高预测精准度。全市工业企业黄金样本71户、贸易业监测样本76户、服务业监测样本44户,借助监测样本强化分析研判预警,为市领导提前把脉经济提供参考。三是发挥实时监测功能。编印《长春市经济监测》《长春市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等,分门别类汇总经济指标数据,为持续推动全市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提供有力信息支撑。上半年共计编印4期,累计发放500余册。四是推进乡村振兴统计监测。上半年,2110个村、149个乡、11个县(市、区)完成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数据库建设。

统计服务方面。坚持统计智慧展现,切实发挥统计“数库”“智库”作用。一是提升党委政府服务精度。编撰印发《书记专报》《市长专报》《经济“稳增长”统计工作简报》等专报,满足市委市政府即时数据信息需求。上半年,共印发各类专报及简报24篇次,获得市委书记、市长签批9篇次。二是提升部门服务维度。积极与发展和改革委、商务局、海关、金融办、文广旅局、交通局等部门协同配合,扎实推进部门联动。开展“送数上门”统计服务,通过公务员驾驶舱及交换回函方式为各机关部门提供统计数据70余次。为宣传部、文旅局等部门加工文化产业统计数据。推动涉农部门统计数据共享。三是提升企业服务细度。深入企业调研,实地了解企业经营情况,详细指导统计业务,共同解决难点问题,有效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四是提升社会公众服务温度。围绕社会各界关注热点,认真做好数据发布和解读。完成出版《长春统计年鉴2023》。形成《长春市2023年常住人口基本情况报告》,完成2023年人口数据发布。依法依规提供统计数据,提高统计数据使用效率和事后贡献率。上半年,累计回复社会公众咨询150余次,其中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回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40余次。

三、聚力攻坚克难,确保做好普查工作“后半篇”文章

按照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顺利完成第二、三产业普查登记,持续强化普查数据质量,确保全面准确摸清经济家底。一是高位统筹协调推进。分管市长实行普查工作周调度,市委书记、市长不定期专题调度,高层部署推动,层层落实责任,序时推进普查工作。二是构建多重审核机制。建立线上反馈机制,成立数据审核小组,在全市工作答疑群发布共性问题、重点问题,提出解决路径。建立现场审核机制,每日现场剖析报表,及时总结共性问题。建立局长集中研讨机制,针对各专业线上审核和现场审核过程中发现和总结出来的共性问题,每两周召集各县、市(区)统计局(分局)局长集中学习研讨,集思广益,研究解决措施,会后立即落实整改问题。三是分级负责同向发力。建立多层包保机制,市级行管部门牵头调动各县(市、区)行管部门力量,对本行业企业普查数据质量审核监督,解决问题、推进进度、保证质量。各县(市、区)由政府领导带头,乡镇街道协同配合,解决企业配合度低、获取数据困难问题。建立数据摸底机制,针对部分企业数据采集困难的问题,一方面,委托大数据公司依据银联等数据对企业经营活动数据进行测算,掌握企业大致经营数据。另一方面,发挥各县(市、区)行管部门了解企业优势,派专人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摸底,经确认无误后,再由普查员上门采集,避免企业被多次打扰,减少普查负面舆情,提高企业配合度。针对数据采集常见问题建立数据审核模板共享机制,审核指导更加全面细致。加强数据审核和验收工作,完成好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下发的各类数据查询,做好普查结果与各部门的数据确认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核实普查数据,使数据更加真实准确。

四、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程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强化统计法治建设,持续巩固良好统计法治生态环境。一是扎实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长春市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周调度督促机制,分组专人跟踪指导,确保全市统计系统排查工作取得实效。二是释放更大统计监督效能。制定《长春市统计局内部统计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制度(试行)》,规范统计违法线索移交,强化责任落实。积极筹备统计执法证备考工作,每两周组织一次集中测验,注重培育执法人才。举办全市统计执法业务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质量。

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维护良好政治生态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会议精神,认真履行纪检监督职能,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一是持续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坚决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完成党组织书记(负责人)述责述廉评议工作。向各属地、长春市第五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送工作提醒,分阶段上报普查数据质量和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严格落实干部考察监督机制,上半年共计廉政审核24人次,围绕中心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是建立健全内部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制定《长春市统计局内部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推动党建、纪检、人事、统计执法、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和制度执行、行政、审计、舆论等监督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实现统计工作质效双提升、打开统计事业新局面提供有效机制保障。三是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以理论学习、案例通报、观看专题片、召开警示教育会议等形式不断增强全体统计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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