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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统计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文日期:2023-07-21 15: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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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通化市统计局牢牢锚定高质量发展,立足统计部门职能,主动担当作为,坚持在大局中思考和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中国式现代化统计助力行动”,大力提高统计服务大局能力,统计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积极进展和一定成效。

一、强化党建引领,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

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统计部门政治属性,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围绕统计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交流研讨。年初制定《通化市统计局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及《通化市统计局2023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上半年共组织开展10次政治理论自学,召开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制定《通化市统计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着力在“示范带动学、全面准确讲、融会贯通做”上下功夫,深入开展面对面、互动化、分众化基层宣讲,局长和支部书记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组成员在全市统计系统进行专题宣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三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严肃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基本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上半年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支部书记讲党课2次。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认真落实“双报到”制度,依托“书记项目”、社区联学联建、认领“微心愿”等活动,党员干部积极下沉社区,上半年开展环境整治、植树等志愿服务2次,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长效化。

四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强化管党治党的主责主业意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和《统计系统行风建设责任书》。召开全市统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进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二、实施“统计破题工程”,聚焦破解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一是强化指导抓好入库入统。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统计指导申报、企业积极配合”的要求,强化凝心聚力和相互协同,做好入库入统工作。发挥统计部门指导性、引领性作用,组织工信局、商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入库入统业务培训,编印《企业入库操作指南》,细化量化企业入库要件和审批工作流程。召开投资统计业务座谈会,对项目入统问题进行现场指导,最大限度实现应入尽入、应统尽统。上半年,全市累计入库入统“四上企业”20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9个。

二是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坚持把提升统计基层基础摆在突出位置,年初制定了《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启动实施《统计站规范化建设三年提升行动(2023-2025年)》,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全市乡镇(街道)统计站规范化水平有一个新提升。全面组织开展标准化乡镇(街道)统计站建设,对标“八有、八化”标准,注重开展常态化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指正,督促基层把统计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

三是健全制度,筑牢统计数据安全屏障。按照“谁管业务,谁管业务数据,谁管数据安全”的原则,制定了《通化市统计局统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签订《网络安全承诺书》,严格落实统计数据安全责任。全面开展数据安全风险排查,安排专人做好每周巡查工作,对机房、网站、互联网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三、实施“统计提质工程”,全力以赴助力经济稳增长

一是着力提高数据质量。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健全数据质量把控机制,分专业、分岗位夯实数据质量责任。坚持“关口前移、即报即审”的审核模式,进一步规范数据接收、审核、汇总、上报等各环节的操作流程。加大数据结构性、逻辑性、趋势性审核和查询力度,对重点企业、数据异常波动企业进行全面核实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查询纠正,从源头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是加强预警预判。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研判和预警预测,对重点行业数据进行动态跟踪,实行联网直报期间按日分析主要经济指标走势。持续对75户重点企业、主要行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了解数据变化原因,积极务实为全市稳经济增长建言献策。

三是深化专题调研分析。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深入开展统计调查研究,精准出谋划策,提出具有价值的行业发展建议。2月份,撰写的《2022年全市经济发展情况分析》获得通化市委书记签批。年初结合工业、商贸服务等行业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趋势,组织各专业科室开展了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经筛选确定了8个重点课题。

四是优化统计产品。以需求为导向,及时优化更新统计产品内容,让社会公众共享统计数据成果。4月份,公布的《2022年通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新增民航运输、A级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地等指标内容。

五是拓展服务方式。依托通化市政府开展的“深入企业解难题、服务企业助发展”活动,积极拓思路、转方式、强服务,通过深入企业开展务实的调查研究,服务和帮助企业、项目单位摸清问题、找准原因、提出对策,及时反馈服务企业入库状况,助力全市经济大盘扩容提质,发挥统计“智库”作用。

四、深化统计监督职能,全面推进依法治统

一是防惩统计造假责任意识不断增强。持续开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的再学习再贯彻,着重抓好《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学习贯彻落实,5月份,在通化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对《监督意见》和《若干措施》开展了学习。

二是扎实推进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制定《通化市统计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数据质量核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纠正偏差。

三是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坚持常态化“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机制,制定2023年通化市统计局“双随机”执法抽查计划,确定对通化县、集安市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抽取户数占比率逐年提高,进一步提升了检查覆盖面。

四是持续做好统计法治宣传。及时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统计工作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召开培训会、开展数据核查、执法检查为契机,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各级党政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职、依法统计的自觉性,积极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精心组织筹备,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序推进

秉持“谋划从早、推进从紧、落实从严”的原则,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谋划研究普查相关工作,及时向党政领导汇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列入2023年全市重点工作,一体推进经济普查与投入产出调查。通化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也全部完成普查机构组建工作,为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充分运用新媒体广泛宣传普查,提升市场主体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知晓率和配合度。发挥信息网络作用,开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信息专题网站,全面展示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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