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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统计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文日期:2023-07-21 15: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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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长白山统计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吉林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2023年吉林省统计重点工作和长白山管委会中心工作,切实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全面提高数据质量,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三大工程”为引领,全面做好常规工作

长白山统计局以全面落实“三大工程”为着力点,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全面做好各项常规工作。

一是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年初以来,长白山统计局以全面抓好统计数据质量和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为要求,严格按照各专业报表制度和“事前有调度、事中有审核、事后有支撑”工作要求,完成了各专业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上半年月报、季报等各项常规统计工作。切实做到数出有据,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实事求是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是不断加强统计监测预警能力。深入分析当前经济运行主要指标变动情况与阶段性变动趋势,研究指标影响因素与发展方向,结合数据预测经济走势,每月两次进行重点领域统计监测,及时提出预测预警和相关建议,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三是不断提升统计产品质量。以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统计公报》《季报手册》《长白山景区旅游专报信息》等统计产品内容,为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和优质服务。截至目前,共编制完成了《2022年度统计公报》、2022年第四季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统计季报手册》,报送政务信息6条,专报信息6条。

四是深入开展入库入统专项排查。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作用,由税务、统计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由税务部门按照营业收入和纳税额排名的企业和大个体清单提供给统计部门,统计部门按照行业划分后反馈给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逐户排查,对达到标准的企业及时指导申报入库。2022年度共审批入库企业3户。其中,工业企业1户,零售业企业1户,住宿业企业1户。

五是及时开展业务培训。对本年新入库企业采取主动上门“一对一”的方式进行“企业一套表”报表业务培训。使新入库企业对登陆平台操作和各项指标得到全面理解,企业能够及时填报报表,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二、有序推进“五经普”各项工作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6月6日,长白山管委会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长管明电〔2023〕1号),组建了以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6月9日印发了《关于启用长白山管委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印章的通知》(长管经普组字〔2023〕1号),“长白山管委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长白山管委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正式启用。6月16日印发了《关于组建长白山管委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长管经普组字〔2023〕2号),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成立;同日向本级财政提交《关于申请拨付2023年度长白山管委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的函》。印制普查简报,截至目前,共印发普查简报3期,全面展示普查各阶段工作内容。

三、严肃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周密部署。按照全省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求,我们第一时间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治理各项工作,认真学习会议精神。要求全体统计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的重要意义,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切实开展好专项治理各项工作。

二是强化领导、组建机构。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专业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调度,切实将专项治理工作落地落实。

三是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参照吉林省统计局实施方案,结合全区工作实际,长白山统计局于4月10日制定并印发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方案抓好落实。

四是主动协调、积极推动。按照深化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教育培训的要求,长白山统计局积极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将统计法治相关内容纳入到长白山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必修内容,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的政治自觉性。

四、认真开展统计数据核查工作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长白山统计局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全体统计人员要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深刻认识开展数据核查对管控数据质量的重要性、要全面把握《核查办法》的各项要求等三个方面内容进行深刻学习领会。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和吉林省统计局对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要求,长白山统计局印发了《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统计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吉林省统计局各相关处室的要求,切实开展好对全区“四上”企业、投资项目单位的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并成立了核查工作组,深入企业现场核查。通过核查,企业不存在主观意向造假行为,针对核查中发现的数据偏差问题,立即对企业报表人员进行了现场纠正,对指标理解不到位情况及时进行了详细讲解,对统计报表与企业财务报表取数不明晰情况及时进行了现场指导,并要求企业在下一报表期时按准确数据进行填报,确保在以后报表工作中所填数据真实准确。截至目前,对发现存在偏差的指标数据的企业均已修正完毕,统计数据质量得到了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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