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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统计局2020年工作总结

发文日期:2021-01-29 1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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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通化市统计局在省统计局党组和通化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局党组的部署要求,秉持“精准、共享、清爽、担当”的通化统计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大局,扎实履行统计职责,凝心聚力、担当作为,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一、强化政治站位,认真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一是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作为牵头部门,把抓好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推动落实。对照全省整改方案,梳理出市委、市政府层面4个方面13个问题、统计系统5个方面13个问题,分别制定了30项和34项整改措施,形成了相应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印发实施,并及时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整改落实动员部署会议和协调调度会议,加快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细落实。二是突出整改效果导向。聚焦整改方案例明的具体问题和整改措施,逐条逐项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全面实行“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式”办结。在整个整改过程中,我们坚持解决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寓集中整改于日常工作之中,对标对表、真改实改,完成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切实把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抓住整改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及时组织人力集中开展督查和巡回指导,成立了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统计局组成的联合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督导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意见,保障了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通化市30项整改措施和统计系统34项整改措施已全面完成。四是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注重把解决问题与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相结合,充实完善各类制度142项,制定统计工作规范两项,建立专项业务工作流程26项,为持续推动统计工作规范有序、科学严谨、高质高效,有效防惩造假作假行为,构筑起坚实屏障。

  二、强化统筹协调,全力抓好人口普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突出人口普查的政府主体地位,将人口普查列入市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市政府主管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先后主持召开2次领导小组会议、2次普查调度视频会议,研究部署和协调推进普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县、乡层层组建普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将人口普查列为一把手工程,优化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配置,统筹抓好工作落实。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建立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制定印发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规则;建立了由市普查办牵头,相关部门派员参加的联络员制度,形成了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市政府将人口普查纳入对县区年度量化考核,由政府督查室会同市人普办负责督导检查,有效推进了人口普查工作落实。三是突出重点环节,强化普查保障。制定了“两员”管理办法,选聘普查员、普查指导员7346名,有计划、分批次地开展“两员”业务技术培训,培训面达到了100%;划分普查区834个、普查小区6478 个,组织开展现场抽查核查,确保普查小区不交叉、不重叠,不遗漏。四是持续开展宣传,积极营造氛围。印发了《通化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充分运用传统方式与现代媒体相结合的宣传手段,大力开展普查宣传活动。设立大型户外宣传牌匾216块、 LED屏47个,利用宣传车、银行储蓄网点电子屏和电视屏幕循环播放普查宣传内容,手机短信定期推送普查宣传信息,通化日报、通化发布等新闻媒体刊发人口普查相关内容10期;大规模开展了“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通化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册3万余册,全方位、多角度把人口普查宣传推向高潮,大力营造了“大国点名没你不行”的浓厚社会氛围。五是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工作落实。实行挂图作战,分解量化各阶段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标准和时限,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建立逐级包保制度,推动县级政府建立了部门干部包乡镇、乡镇街道干部包普查区、村(社区)干部包普查小区的三级包保责任体系;在系统内部,由党组成员包县区,县级局班子成员包普查区,对重点街道市统计局落实责任、分组包保,全体机关干部全部深入普查工作一线,全程开展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标对表阶段性目标任务和质量要求,实行日调度、日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日交流、日解决,确保普查工作按计划、分步骤有序推进,圆满完成了短表登记和长表抽样登记工作,采取县级交换验收的方式开展了普查质量现场验收,扎实做好数据比对复查工作,普查数据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三、强化数据质量,扎实做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一是统筹组织实施。切实提高对统一核算重要性的认识,成立统一核算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落实各业务科室和县区局的职责任务;按照真实准确、规范统一、公开透明、稳步推进的原则,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时间安排、责任人,有条不紊推进统一核算改革顺利实施。二是健全制度体系。按照国家和省局制度规定,制定了《通化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施方案》《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基础数据提供工作方案》和《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组织方式》,为顺利开展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加强宣传解读。提请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知识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编印了《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知识手册》,举办了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业务培训班,详细解读统一核算方法制度,推动各级统计人员准确把握数据来源及其相关指标的匹配关系,提高了对基础数据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充分运用经济运行监测系统平台,加强与发改、工信、商务、住建、税务、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数据推送的时限和质量保障责任,加快推进部门数据信息交流和共享,基本满足了统一核算需求。五是规范核算方法。严格依据统一核算方案,按照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的原则,认真细致做好2019年年度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最终数据核实和2020年各季度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的统一核算,加强数据协调性、匹配性和衔接性审核评估,实现了县(市、区)汇总数据与全市数据在总量、增速和结构方面的基本衔接,客观真实反映了各县(市、区)经济发展实际。

  四、强化监测分析,着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围绕服务好“六稳”“六保”工作大局,按照市政府《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责任分工方案》要求,组建了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专班,选取66户重点企业和5个重点建设项目,定期调度和实地调研,定期对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投资、贸易、重点服务业等指标进行预测预判;定时召开例会,认真分析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及时研判经济发展态势及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快速向市委市政府提供阶段性进度分析和预测预判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加强调研分析。实行局领导领题调研工作制度,立足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分析,撰写了《魅力通化“冰雪+红色”旅游开发问题初探》等具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和分析信息。年内被各级各类载体采用的统计调研(分析)报告36篇,统计信息65篇,较好地发挥了统计的预警预测、分析评价和信息咨询作用。加快信息传递。坚持“快、精、准”原则,充分利用《统计月报》“数据通化”APP平台和“两办”信息平台,及时提供统计数据信息,更好地满足了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统计需求。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利用市政府经济运行调度会议,积极主动地从统计的视角提出有关促进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扩大了统计部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参与度和话语权,赢得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五、强化依法治统,全面打造依法统计环境。持续推动中央文件的学习贯彻。以国家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及省委《统计违法违纪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实施细则》的再学习、再领会、再认识、再落实;将《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课程;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通过通化日报,以“以制度落实维护统计权威和数据真实”为题,以访谈的形式对统计的地位作用、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出台的背景、意义和统计造假作假的危害及其防惩举措进行了详细解读,营造了不敢、不能、不想造假作假的良好统计生态环境。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把统计普法宣传融入到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业务培训、统计资料发布、统计咨询服务及统计法律事务送达的全过程,举办法治培训班7次;在政府网站设立统计专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充分利用人口普查和“统计开放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在政府网站设立统计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公示平台,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畅通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坚持执法检查制度化、常态化,年内对两区一县14户“四上”企业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配合省局完成60户企业的执法检查任务。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对以往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进行再梳理、再充实、再完善,形成了16项法治工作制度,并整理汇总国家和省局相关制度,编辑了《通化市统计法治工作规范化手册》,补齐了短板弱项,构建了规范有序的统计法治工作制度体系。

  六、强化源头治理,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统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制定印发了《通化市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和《通化市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借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之机,落实了乡镇街道统计职责定位和统计岗位设置,建立了统计人员双重管理机制,有效健全了政府统计体系。有序规范部门统计管理,研究制定了《通化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开展部门统计工作交流指导实施方案》,为规范部门统计管理,提高部门统计数据质量,发挥部门统计职能作用,加快实现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数据信息共享,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加强对“四上”企业入库审核管理。利用“四经普”数据,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制度,名录库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制定《“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审批工作办法》,完善行业主管部门审签备案制度,建立“准四上”调查单位库,加大企业跟踪监测和项目现场核实力度,确保达到入库标准的企业及时入库入统。

  七、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做好脱贫包保和疫情防控工作。立足脱贫攻坚包保任务,稳定干部常年驻村专职做好扶贫包保工作措施,在着力抓好光伏发电、蛋鸡养殖等扶贫项目的同时,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累计投入资金5万多元,捐助困难群众生活,并为10户贫困户支付了农机合作社入股股金。目前,包保的贫困户已全部脱贫。新冠疫情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防控“十六字”总要求,积极动员部署市县两级干部职工,主动承担当地街道社区卡点防控工作,昼夜值班值守,并向出现疫情的街道社区捐赠8000余元保障物资。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日常工作,在严格落实办公场所防控措施、稳步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如期恢复工作秩序,保障了干部职工健康安全和工作的有序运转。

  八、强化严实作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认真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措施。落实党组成员“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做到工作职责分工到哪里,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延伸到哪里,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保障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省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截至目前,党组召开定期议党、专题议党会议7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汇报4次,推动了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6次。全体干部职工充分利用“学习强国” “党员e支部”和“公务员网络学习”等平台,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不断丰富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积极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实完善党建工作制度,细化量化党建工作流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定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已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次、讲党课8次,进一步强化了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了党组织活力;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展新党员2人,壮大了党员队伍。注重加强干部教育管理。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和 “扛起担当、贡献力量”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持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和人岗相适原则,选拔任用科级干部3人,与地方交流1人、岗位调整5人、职级晋升4人;加强教育培训,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集中举办各类培训班13批次、370人次,进一步提高干部素质和履职能力。持续强化正风肃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和《统计系统行风建设责任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各项制度,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四风”,强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时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没有违反廉政纪律和规定的行为,保持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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