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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统计局2018年工作总结

发文日期:2019-01-11 13: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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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通化市统计局在省局党组和通化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统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秉承“精准、共享、清爽、担当”的统计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通化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统计职责,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相继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省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按照省局的部署要求,我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将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和《实施意见》作为统计部门的头等大事要事,主动请示汇报、统筹谋划举措、积极沟通协调、稳步扎实推进,得到了通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先后专题学习《意见》《办法》和《规定》,听取统计部门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相继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全市部门统计一套表制度经济运行监测系统的通知》等多项规范性文件,为落实《意见》《办法》和《规定》提供了政策制度保障。

  在统计部门内部,进一步规范数据生产与管理。充实完善了《通化市统计数据全程质量控制实施办法》《通化市统计数据质量评估管理办法》《通化市统计数据管理制度》《通化市“四上”企业异常数据查询制度》《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等制度措施,强化统计数据生成的全流程管理,形成了确保数据质量的长效机制,构筑起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防火墙”,进一步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二、忠实履职尽责,扎实抓好普查调查工作

  (一)突出抓好经济普查工作。一是突出政府主导。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列入全市重点工作,成立了以通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建了普查办公室和内设工作机构,各县(市、区)和各乡(镇、街)政府、村(社区、居)同步成立了普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经济普查工作。市政府召开了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统筹安排部署,明确职责分工,为做好经济普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抓好“两员”选聘和业务培训。全市选调有普查工作经验和责任心的普查指导员450人,普查员1706人。围绕普查相关工作开展了17期集中培训,培训面达到100%,为经济普查提高了人力和智力支持。三是建立健全普查工作制度措施。制定了普查实施方案、工作安排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形成清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了局领导分片包保责任制。四是加强普查宣传动员。与通化市委宣传部联合制定了《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采用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灵活多样宣传形式,营造全民参与经济普查的社会氛围。在市区举办了两次大型广场宣传活动,设立高速路口广告牌1处、LED户外大屏幕3处,利用市区主干线路10辆公交车电子屏、1500辆出租车顶灯循环展播宣传短片,实现了经济普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五是扎实抓好清查摸底工作。坚持早动手、早安排,从4月份开始主动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收集和比对整理部门的行政资料,按时形成了单位清查底册;全力开展地毯式单位清查,清查结果基本符合通化经济发展实际,为全面做好正式普查登记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普查准备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得到了省局的充分肯定。

  (二)认真做好重点调查和常规统计工作。一是圆满完成了各专业常规统计调查、“四下”企业调查和投入产出、民营经济、人口变动等重点统计调查任务。稳步实施5000万元以下项目投资财务支出法统计方法制度改革。二是有序开展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贸易等主要指标按可比口径调整上年同期数据库工作,进一步夯实了基期统计数据。三是认真执行全省《各市州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积极做好GDP统一核算准备工作,从严审核评估GDP数据,实现GDP数据与专业数据相匹配、市县两级数据在总量和速度上相衔接。四是认真做好“三农普”数据发布和农业统计数据修订工作,印发了《通化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并通过《通化日报》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发布;严格按照规定,利用“三农普”结果对2011年以来各年度(季度)的农业统计数据进行全面修订,保证了市县数据的有序衔接。五是扎实做好“四上”企业入(退)库工作。开展了“四上”企业清查和“准四上”企业核查,严格依照企业入库标准和入(退)库报批流程,扎实做好企业入(退)库工作。年内共审批入库企业56户,退出291户。

  三、大力创建信息化平台,加快推进统计信息共享

  重点建设了“三个信息化平台”:

  (一)积极创建了经济运行监测系统平台。在通化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为加强各部门、各行业及统计各专业的数据信息交换和衔接,提升资源的整合度和利用率,依托浙江鸿程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共同谋划设计了元数据管理、资源管理、数据采集、企业名录、查询应用等11个功能模块、31个子模块的“通化市经济运行监测系统”。以市政府文件形式,统一规范需要各相关部门定期报送的行政记录资料和有关统计资料的指标名称、统计口径和指标内涵,形成了覆盖面广、更新快捷、查询方便、运行安全的网络数据库和信息发布平台。目前,经济运行监测系统进入上线测试阶段。

  (二)开发建设了“数据通化”手机终端服务平台。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建设统计数据APP的经验做法,结合本地统计工作实际,依托哈尔滨市龙浩信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研究设计了适应工作需要的具体应用模块,于7月中旬建成了“数据通化”手机终端APP服务平台,通过测试后已经正式上线运行。同时,一并建成了6个县级手机终端APP平台。平台载入了近五年的历史数据资料,自9月份开始,按月推送通化市社会经济发展指标数据,方便了数据信息查询,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了实时、移动、便捷的统计信息服务。

  (三)建立乡级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平台。充分利用统计局域网络延伸至乡镇、街道的有利条件,在保证网络运行安全顺畅的基础上,按照维护级别和数据处理地,赋予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基本单位名录维护系统账号和赋码、审核、修改及管理权限,建立了乡镇区域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维护更新制度,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区域范围小和统计人员身处基层、熟悉情况、方便快捷的调查和管理优势,有效地提高了名录库维护更新和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四、认真抓好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健全政府统计体系

  把加强乡镇(街道)统计建设作为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政府统计体系、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重要抓手,成立了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通化市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通化市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和《通化市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积极争取县区和乡镇政府的支持配合,全面施行乡镇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由乡镇政府和县区统计部门双重管理,进一步落实乡镇政府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责任和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统一规范了乡镇统计工作职责、统计工作制度和业务工作流程,并编辑印刷《乡镇统计规范化手册》500册,发至乡镇党政领导和统计人员手中。年内,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均建立了实体型统计工作站,基本形成了市、县、乡三级,“三位一体”、组织完备、运转协调、规范有序的政府统计体系,有效提升了乡镇统计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筑牢了基层统计的发展基础,实现了乡级统计建设和数据管理的重大突破,打通了统计管理的“最后一公里”。

  五、深化统计监测分析,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紧紧围绕通化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强化跟踪监测,密切关注先行指标发展变化趋势,全面做好经济运行态势的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港、风向标、参谋部”的作用。一是健全了经济运行监测机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数据评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定期对全市及各县(市、区)的月度、季度主要指标数据进行审核评估、预测预判,确保重点经济指标运行不出现较大偏差,并及时推送APP平台,按月提供“通化统计月报”。二是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的跟踪监测。选取5户高耗能企业、10户特色资源产业企业、30户高新技术企业和工业产值前50户企业,建立了重点企业样本库;选取了20个重大产业投资项目,定期调度、适时走访,全程掌握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和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产品市场占有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三是开展东北东部城市发展情况监测。按照市委、市政府把通化建设成为东北东部中心城市的目标要求,每个季度收集整理东北东部“12+2”城市的主要经济指标,量化通化位次,为市领导提供参考。四是深入开展统计调研分析。重点围绕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深入开展统计专题调研分析,撰写了《发挥全域旅游大优势,构建魅力城市旅游新格局》《突出特色产业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等多篇调研分析报告。年内,44篇分析、340篇信息被省网、国家网采用,其中,被国家网采用分析11篇,其他信息20篇,统计信息的数量、质量和采用率比往年大幅度提升。

  六、扎实推进依法治统,不断提高数据质量

  一是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每月一法学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吉林省统计管理条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和《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大力开展面向各级领导干部、相关部门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及统计对象的宣传教育,举办统计法律知识培训班5个批次、300多人次,印发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手册2000余册;相继开展了“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大型法治宣传活动,营造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浓厚氛围。二是认真开展统计执法监督。坚持执法检查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充实完善了“一单两库”并纳入到通化“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按照年度执法计划,对21户“四上”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限期整改。三是进一步规范数据生产与管理。完善了《通化市统计局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流程》,编辑了《通化市统计数据管理规范化手册》,建立了全市主要经济数据审核查询工作机制,严格监管联网直报企业数据,加大数据结构性、逻辑性、趋势性审核和查询力度,严格遵守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对异常数据要求企业出具说明或责令企业改正,有效防范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进一步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七、扎实做好扶贫包保工作

  认真落实通化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要求,努力抓好柳河县姜家店乡前川村11户贫困户帮扶包保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全年召开4次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帮扶工作,选派一名常年驻村工作队员,为扎实做好扶贫包保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定期走访关爱群众疾苦。局党组包保领导全年入村调研9批次,抽出4天时间驻村蹲点与贫困户“同吃同住同劳动”,真心实意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重大节日,为贫困户送去米面油等慰问品,让贫困户感受到了党的温暖和关怀。三是着力抓好扶贫项目建设。会同财政、档案部门重点实施了蛋鸡养殖、光伏发电等扶贫项目,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截至今年末,包保的11户贫困户中已有8户脱贫,明年将全部实现脱贫。

  八、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一)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切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27项,进一步细化了党建工作流程。一年来,党组开展定期议党、专题议党6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汇报4次,发挥了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了党的建设深入开展。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班子建设。党组班子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作用,大事集体研究,小事及时沟通,充分发扬民主,做到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班子成员间既分工明确又团结协作,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原则,坚决贯彻执行省局党组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政令畅通。二是加强干部学习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课、统计大课堂、长白山先锋e支部等学习平台,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年召开党组理论中组学习(扩大)会议4次,上党课8次,先后举办了井冈山理想信念教育培训班、浙江台州统计领导干部提升班;积极开展面向部门、乡镇和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统计法培训7批次、600多人次,进一步提高了统计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大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按照省局和通化市委的部署要求,相继开展了“四大主题实践活动”“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和“解放思想推动通化高质量发展大讨论”等系列主题实践活动。特别是在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中,围绕反“八不”、破“五弊”,认真查找班子和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干部的工作作风实现了明显转变。

  (三)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总体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一同研究部署,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统计系统行风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每逢重要节日节点,发布提醒通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具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严格执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廉政谈话等各项制度;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四风”,没有违反廉政制度和规定的行为,保持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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