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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统计局2021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文日期:2021-07-13 12: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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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下半年辽源市统计局继续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素质能力提升为抓手,坚持新发展理念,务实求进,担当作为,为开创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着力抓好以下九方面工作:

  一、继续加强企业入库入统工作

  建立和完善准规模企业培育库,加大对各行业的跟踪调度,及时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实时关注企业发展态势,对拟进库企业做好现场指导,按照入库流程和标准严格审查入库所需各种要件,确保达规企业及时入库入统。

  二、积极开展培训

  针对市县两级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县(区)、分行业、分规模组织企业培训,确保培训实现高效化。针对88个高质量发展指标和参与GDP核算基础指标,坚持每周利用“空中课堂”方式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微信群开展培训,推送专业PPT课件和音效视频,时时开展网络答疑解惑,确保培训实现精准化。

  三、实现统计服务的前置,做好事后统计向事前预警的职责转变

  对规模以下(限额以下)监测企业,定期调度、按时走访,密切关注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动向、新问题,保证样本企业质量。及时做好数据分析解读,反映趋势性、苗头性问题,适时提出有预见性和前瞻性的对策建议,保证全市经济平稳运行。做好“四上”企业月度数据上报监测,保证企业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无遗漏。继续加强对企业数据报送指导,如对辽矿集团工业产值、鑫达钢铁能耗、巨峰生化投资项目等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指导,确保各项经济指标真实反映辽源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状况。

  四、加强调研,提升统计服务效能

  围绕全市“早见效、稳增长”专项行动、乡村振兴、升规入统、区域经济和重点领域发展情况等全市工作重点、领导关注热点、经济发展难点等,深入重点县(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与其他市州间的主要指标比对分析,深入分析数据背后的原因,提出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的对策建议。特别是加强对服务业企业经营类型、业态的分析研究,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服务业统计工作进展情况,为服务业发展当好参谋助手,确保精准施策,挖掘潜力,扩大增量,不断壮大服务业发展规模。同时,结合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研究机构对统计产品的不同需求,我们对现有数据库中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整合、加工和处理,提供更有针对性和适用性的统计产品,让工具书有效满足各界对统计数据的需求。

  五、加强学习,提升统计队伍整体能力

  坚持教育引导、锻炼提高、量才适用的思路,通过定任务、压担子等方式,对干部进行实践锻炼,提升干部综合能力。在学习的基础上依托支部活动组织统计人员开展统计业务技能竞赛,提高统计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坚持抓培训提升能力、“增补替”方式化解乡镇(街)统计人员少、流动性大、工作负担重等不利因素,使基层统计队伍业务能力逐渐提高。

  六、认真探索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

  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根据统计职能开展好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依据省政府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方案内容,完成全局所涉及指标的收集,开展相关部门高质量评价工作的业务指导,为全省高质量评价工作的开展做准备。同时,结合辽源实际,探索设置适合全市高质量发展的评价指标,准确评价县(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水平。

  七、继续加强依法统计

  积极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进党校和部门的专题学习中,实现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在全市范围内全覆盖。继续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果,筑牢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实堤坝,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决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8”宪法颁布纪念日以及大型普查等特定时点,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增加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统计失信企业”和“统计从业人员严重失信行为信息”公示专栏,保证企业和统计工作人员依法统计。全面加强统计监督,建立健全执法抽查、专项检查、数据核查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在统计监督工作中,认真遵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始终坚持培训在前、指导在前、规范在前的工作思路,保证了全市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完整,既不虚报,也不瞒报、不漏报,为入库入统保驾护航。

  八、推进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适时组织开展乡(镇)、街道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督导检查,借鉴其他市州先进经验,提升全市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水平。按照省政府统计工作站标准化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抓好责任落实,建立起统计基层基础管理体系,制定完善乡镇统计工作站各项制度,确保全市乡镇或街道统计工作站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九、继续加强横向联动

  前期,税务、工商等部门在企业入库入统排查和数据共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下阶段,全们进一步加强横向部门间的联动,通过部门联动协同,县(区)党委共同推动,确保实现“两确保、一率先”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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