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授权,2024年12月10日至19日,省统计局督察组对我州开展了常规统计督察,并于2025年3月6日反馈了督察意见。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围绕督察反馈意见,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推动,坚决扛起反馈意见整改责任
(一)坚持高位统筹,全力推动整改。州委、州政府坚持把抓好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大任务,省委常委、州委书记胡家福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州委常委会会议,通报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就抓紧抓实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州委副书记、州长洪庆全面统筹抓实整改工作;州政府常务副州长刘新钢多次调度整改进展,推动整改落实;州及各县(市)、各部门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有力的举措,全力做好统计督察“后半篇文章”。
(二)细化整改措施,压紧压实责任。州政府常务会议、州委常委会会议先后通报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并围绕统计督察反馈的4个方面10条具体问题和移交的问题线索研究具体整改举措,制定印发《关于吉林省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和任务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切实解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堵点、难点和痛点,着力增强统计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权威性,坚决守牢统计数据质量。
(三)加强督导检查,深化标本兼治。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防治统计造假工作纳入2025年州级督查检查计划,组建督查组对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开展督查,进一步强化跟踪督办,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州统计局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对照任务清单,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把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果,不断提升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质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完成反馈问题整改整治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作为州直部门和各县(市)党委政府党委(党组)会议、常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必学内容。二是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防治统计造假工作纳入2025年重点督办事项,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纳入2024年度县(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将统计法纳入全州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将统计监督结果纳入干部监督考核体系,持续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三是统计部门与纪委监委、组织、巡察、审计等部门建立协同配合、意见移送、结果运用等双向协同工作机制,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二)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工作责任制度。一是州统计局已形成定期向州委、州政府报告年度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制度,全州各级各部门计划年内建立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治统计造假工作情况制度。二是各级各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学习近几年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持续强化警示作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三是全面梳理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逐条逐项核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推动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三)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一是全州各级各部门积极组织清理“将统计机构列为完成地方有关经济目标责任单位等违反统计法精神”的相关文件,采取专题辅导、业务培训和实地督导等方式,重新梳理有关经济运行的工作职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已全部清理完毕。二是在政府网站公开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频次,切实增强干部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三是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明确各类统计资料的收集范围、归档流程、保管期限、保密要求以及移交程序,确保统计资料的安全性与完整性。四是指导各县(市)统计局建立基层统计人员报备机制,并按要求填报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台账,完善登记备案制度流程。
(四)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一方面完成对统计违法企业的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工作,加强对企业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及业务指导,强化依法统计意识。另一方面各级各部门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在全州范围内开展统计数据质量问题整改及数据质量提升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数据核查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三、巩固整改成效,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整体水平
下一步,延边州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统计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常态化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与警示教育,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政治责任,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长效机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追责问责机制,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治统计造假工作情况制度,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提高统计工作水平。三是严肃问题查处,严格按照统计督察整改要求,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持续跟踪整改进展,坚决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进一步巩固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推动延边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统计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省级常规统计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单位:延边州统计局,地址:延吉市公园路2799号延边州政务中心B座,邮政编码:133000,联系电话:0433-2813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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