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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统计局“四个规范化”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再上新台阶

发文日期:2021-10-25 1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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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规范化是保障统计工作质量的重要基石。今年以来,通化市统计局积极主动作为,从四个方面入手规范基层统计基础工作,扎实推动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完善系统工作流程,推进统计管理规范化。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统计工作的重要抓手,全面梳理各项规章制度,对党务、政务、财务、业务、法治及干部人事、安全保密、网络信息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方法措施和工作规程进行了充实完善,新制定统计管理制度37项,修订完善96项,汇总形成了各类制度、办法、规定等共计208项,分别编印了《党建工作规范化手册》《行政管理规范化手册》《统计数据管理规范化手册》和《乡镇统计规范化手册》,形成了系统、全面、可操作性强的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健全了人、财、物、数管理机制,推动全系统统计工作规范有序、科学严谨、高质高效。

  二、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提升乡镇统计规范化。进一步落实《通化市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通化市乡镇统计工作规范(试行)》和《通化市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统一设定乡镇统计机构模式和统计人员双重管理机制;统一规范乡镇统计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统一配备计算机等数据处理设备;统一开通统计局域网络,全面实行街道社区“网格化+统计”工作机制。全市乡镇(街道)都建立了统计机构,配备统计人员119人,配置台式计算机131台、笔记本电脑56部、打印机95台、卷柜100个。各行政村和社区也都配齐了兼职统计人员,乡镇统计能力和职能作用得到全面提升。

  三、加强部门数据管理,推动部门统计规范化。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建设经济运行监测系统平台为契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部门健全统计机构,充实统计力量,夯实工作基础。完善部门统计联系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在企业(项目)培育、入库入统、经济运行调度等方面的主体作用。规范部门数据管理,督促落实《通化市部门统计一套表制度》,防止数出多门或一门多数,保证了全市各项统计数据特别是重要指标数据的标准一致、口径一致。

  四、加大企业培训力度,提高企业统计规范化。督促“四上”企业配齐统计人员,认真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严格遵守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力度,开展面向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共计7批次、700多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统计法律意识,基层数据质量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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