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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统计局着力“四配”全面加强基层统计力量

发文日期:2021-09-03 15: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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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通化市统计局以提升基层统计能力为目标,着力在“配”上做文章,分级分层次全面加强基层统计力量,为更好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一、配“优”县级统计力量。一是充分发挥统计垂直管理的体制优势,强化对县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人员编制管理。督促指导县级统计局根据人员流动和自然减员情况,通过招录或者选调等途径,及时充实人员力量,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二是调优配强专业人员,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做到人岗相适。根据统计任务变化情况,协调地方政府为统计工作调配统计力量。三是督促指导通化医药高新区、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及其他经济开发区(园区)设立统计机构或者明确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指定统计负责人,配备专职统计人员,依法开展统计工作。

  二、配“强”乡镇(街道)统计力量。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政府建立健全统计机构或者明确承担统计任务的机构,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一是建立辖区基本单位数量变动、人口规模变动与统计人员协调匹配联动机制,保证统计人员数量与统计任务相适应。推动人员编制不足的乡镇(街道)利用购买统计服务项目等方式,解决统计人员不足问题。二是探索在地方政府及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建立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绩效评价机制,根据评价结果,向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发放岗位津贴。

  三、配“齐”村级统计力量。协调指导乡镇(街道)政府健全基层统计网络,设立行政村和居委(社区)统计工作人员,加强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明确基层统计职责任务,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按时上报统计数据,推动统计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统计源头数据完整真实可靠。

  四、配“足”企业统计力量。督促指导辖区内联网直报企业加强和规范统计工作,根据统计工作任务,指定统计负责人,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明确统计工作职责,按照不同行业规范统计业务操作流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台账,为统计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人员和工作条件保障,增强企业统计能力,更好发挥企业统计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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