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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统计系统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报道——辽源篇

发文日期:2020-01-16 09: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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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推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形成热潮,按照省局《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吉统办字〔2019〕102号通知要求,辽源市统计局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结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活动,开展了“弘扬法治精神,全面依法统计”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一、积极参与,把统计法治宣传推向深入

  按照《关于开展统计法治知识竞赛和征文活动的通知》要求,全面提高统计法律意识,提升全市统计系统依法统计能力水平,营造配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辽源市统计局精心组织这次活动,全系统70余人参加了微信公众号和中国信息报统计知识竞赛答题活动;《浅谈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要注重实效》和《辽源局巧用“三借”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12月2日和12月16日分别被国家统计局内网采用;一篇题为《辽源局开辟普法新课堂》统计征文,被12月12日《中国信息报》采用;一篇题为《辽源市统计局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12月11日被《辽源日报》采用。在通过各种宣传的同时,辽源市局也走进了社区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12月5日,辽源市统计局机关干部和龙山区福阳社区共同开展的“联建共建-统计教育进社区”活动,活动对“12·8”《统计法》知识进行了宣传,对《统计法的立法宗旨及核心要义》《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理办法》和《统计法中明确规定的十三个不得》等十个方面进行了讲解,使大家进一步了解了《统计法》的相关知识,推进了统计法治进社区活动的有效开展,辽源市统计局和福阳社区共5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二、现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2月6日上午,市人民广场,在写着“弘扬法治精神,全面依法统计”“全面开创依法统计新局面,坚持依法统计”“保护调查对象合法权益”“严格守住统计法律底线,严肃惩戒统计违法行为”和“人口调查利国利民,全民参与惠及万家”的条幅下,辽源市统计局组织开展一场具有专业特色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摆放《宪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七人普”等展板整齐划一,设立统计法律法规和“七人普”知识解答咨询台,为广大群众释疑解惑,活动以发放统计法知识宣传材料及宣传品方式展开,普法宣传车的加入为整个宣传活动增添了亮点,活动共发放统计宣传手册500册,宣传品500份,陈列宣传展板10块,宣传条幅6幅,接受群众咨询70多人次。现场还为群众解读《统计法》知识宣传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活动现场气氛浓烈,吸引了众多市民驻足、参与咨询,大家还以微信、微博的形式在广大的朋友圈里转发,把宣传工作推向了高潮,全市统计系统60余人参加了本次宣传活动。

  西安区统计局利用各种载体,全方位、多渠道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宣传方式相结合,充分利用“幸福e西安”等微信公众号,发挥报刊等宣传优势,扩大宣传受众面,形成持续良好的舆论氛围。

  东辽县统计法律进住户。利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重大时间节点12月6号上午,在东辽县局的组织下,在县火车站站前广场举办了《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法治宣传活动。

  东丰县积极推动各部门学习《意见》《办法》。12月5日,东丰县局局长谭树俊在东丰县常委会会议上传达了《意见》《办法》重要精神,县委常委、副县级以上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和各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传达了《意见》《办法》的出台是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治理统计违法违纪现象、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根本制度保障。

  

辽源市统计局局长司戈在《辽源日报》发表署名文章

  

  12.5辽源市统计局和福阳社区“联建共建-统计教育进社区”普法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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