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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统计系统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报道——长春篇

发文日期:2020-01-10 15: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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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统计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长春市统计局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和12月8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重点宣传日,以12月份为“统计宣传月”,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充分发挥报纸、官微等主流媒体及全媒体作用,于《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当天在《长春日报》、“长春政事儿”重要版面,全文刊登长春市人大发布审议通过,2020年1月1日施行的《长春市统计管理条例》。

  各县市(区)统计局(分局)专门成立了宣传活动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组织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利的组织保障。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在长春市政府一楼大屏幕滚动播放统计法治宣传PPT,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长春市委、市政府、市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数据质量的决策部署、工作重点、具体措施。

  在各专业年报会上,长春市统计局法规处就统计法律法规、企业和统计从业人员信用认定及联合惩戒等内容对入统入库企业、统计调查对象开展专题普法授课,12月份累计培训2100人次。

  抓住最有利节点印发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册和笔记本

  三、创新方式、注重实效

  长春统计微讯

  充分发挥微信、QQ群、自媒体平台等新媒体优势,开设“三个一”普法专题专栏,暨一日一法条,一周一案例,一月一小结。通过“长春统计”微信公众号,进一步加大对统计法律法规、统计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以及普法、用法的阶段性成果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正面舆论在网络空间的覆盖面和影响。

  《感谢信》

  对参加2019年长春市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的执法骨干人员以红头文件发放《感谢信》,营造积极参与执法工作、凝聚共识、秉公执法的良好氛围。

  国家统计局内网

  积极组织全市统计机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并及时向省局报送普法总结和相关活动宣传信息,在省局内网发表市局法规主管领导署名文章。特别是长春市统计局关于修订《长春市统计管理条例》的专题报道,被国家统计局作为立法工作典型在经验交流板块全文刊登。

 

  长春市统计局南关区分局

  长春市统计局南关区分局组织十三个街乡对所管辖的辖区和人口密集地进行悬挂条幅和发放宣传品,共发放条幅40余条,宣传手册1000余本,宣传品2000余个,为统计工作营造普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明年即将开展的第七次人口普查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

  长春市统计局南关区分局积极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干部的集中学习。12月11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关于深化统计体制管理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主要精神,传达讲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以后统计工作更好的开展打下良好坚实的基础。

 

  长春市统计局宽城区分局

  一是通过在宽城区政府大厅摆放宣传展板、LED屏幕循环播放方式对《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进行宣传,提高全体机关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与认识,积极支持统计工作。

  二是组织各街镇开发区分管领导及统计人员到活动现场集体学习《统计法》,使广大统计人员进一步了解统计法律法规的内容及要求,严格依法统计,严守法律底线,为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供工作支撑。

  三是组织全局同志、宽城区辖区内各街镇开发区经济工作分管领导、统计人员集体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体制管理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进一步明确统计业务职能、统计工作责任、统计法律底线。

 

  农安县统计局

  2019年12月6日,农安县统计局在县委广场举行国家宪法日暨统计法治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统计法宣传品、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活动现场,向群众解答解答统计热点问题,介绍依法统计情况和普查工作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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