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依法统计,推进诚信统计,建立保障企业独立真实报送统计信息长效机制,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根据《统计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吉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在吉林统计信息网设立“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平台”,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予以公示。同时,公示信息还将纳入金融、工商等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逐步与企业融资、政府补贴、工商注册管理等挂钩。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检举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统计部门将依法依规认真组织查处和公示。 举报电话:0431-82788676(统计局)、0431-85890809(调查总队) 举报邮箱:jlstjj_zfjd@163.com(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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