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四平市在认真贯彻落实“以旧换新”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了一系列消费补贴活动,有效扩大了促销活动影响力,带动了商贸经济发展。但因当前全市消费市场仍承压前行,拉动消费增长还需持续发力。
前三季度,四平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1.6亿元,同比增长3.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位列全省第6位;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2.3亿元,同比增长1.9%,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位列全省第8位。
按消费类型分,全市餐饮收入28.2亿元,同比增长2.4%;商品零售103.3亿元,同比增长3.4%;其中,限额以上餐饮收入1.1亿元,同比下降20.5%;商品零售额41.2亿元,同比增长2.7%。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全市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05.2亿元,同比增长3.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6.4亿元,同比增长3.0%;其中,限额以上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0.3亿元,同比增长0.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2.0亿元,同比增长7.6%。
分商品类别看,限额以上单位19个商品类别中,5类商品零售额呈增长态势,其中,3类商品零售额呈两位数增长。汽车、石油及制品、通讯器材三类商品拉动力强劲,合计拉动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7.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