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是民族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关爱儿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2018年长春市深入贯彻实施《长春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儿童事业取得新成就。按照《规划》有关要求,现将一年来全市儿童事业的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划》实施的基本情况
(一)儿童与健康
儿童死亡率控制在低位水平,儿童健康状况明显提升。2018年全市积极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深入实施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贫困孕产妇免费分娩、乙肝母婴阻断免费治疗等民生项目。全市婴儿死亡率为2.64‰,比上年下降0.15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11‰,下降0.27个千分点。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2.5/10万,比上年减少23.02/10万。以上三项监测指标均已实现《规划》目标。
儿童基础免疫日益规范。实行计划免疫,是预防儿童传染疾病发生的有效措施。2018年,全市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含麻疹成分疫苗、乙肝疫苗、甲肝疫苗、乙脑疫苗和流脑疫苗等8种疫苗接种率都保持在较高水平,分别为99.57%、96.67%、97.78%、97.83%、98.51%、96.3%、97.7%和96.96%,均在96%以上,超过《规划》规定的95%以上的目标值。全市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始终为零,杜绝了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生,有效预防和控制了儿童多种传染疾病,保证了儿童健康成长。
儿童营养水平明显改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家长逐渐开始重视科学喂养婴幼儿,使婴幼儿营养保健水平不断提升。2018年全市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60.14%,虽比上年下降1.96个百分点,但超过《规划》提出的50%以上的目标值。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0.23%,比上年下降0.02个百分点。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及儿童贫血患病率分别为0.11%和7.63%,分别比上年上升0.04个百分点和2.92个百分点。以上三项监测指标均达到《规划》目标。
(二)儿童与教育
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一是通过早教培训机构、社区早教培训班等多种形式,为0—3岁儿童提供受教育机会,并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2018年0—3岁婴幼儿早期家庭教育培训人数达17.6万人,比上年增加0.8万人,增长4.8%。二是通过扩大总量、调整结构、提升质量、规范管理等主要措施,全面推动全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使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得到提高。2018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6%,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学前一年毛入园率为96%,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城市公办幼儿园104个,农村公办幼儿园150个,每个乡镇都建立了中心幼儿园。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市义务教育以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进一步缩小校际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学校布局日趋合理。全市通过启动基础教育提升工程,实施U-G-S合作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大学区管理改革,推动了义务教育整体发展。2018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达到了《规划》目标值。
高中教育优质、多样发展。全市努力提高高中教育质量,大力推进多样化发展。发挥优质高中联盟与大学区资源辐射作用,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8年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6.5%,比上年增加0.5个百分点,比《规划》目标值99%低2.5个百分点。
“大特教”体系构建得以推进。近年来全市贯彻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扩大特殊教育对象覆盖面,通过开展随班就读、特教就读、民办特教机构就读、接受康复和教育等方式关注特殊群体儿童。对于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给予送教上门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每个残疾儿童都有平等机会通过教育改变自己的命运,成就人生的梦想。2018年全市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11个;残疾儿童入学率为96.8%,超过95%以上的《规划》目标值;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在校学生数达到2323人,比上年增加358人,增长18.2%。
(三)儿童与福利
不断完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儿童福利水平逐步提升。一是通过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获得基本医疗保障,进一步提高儿童医疗救助水平。2018年长春市儿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100%。二是社会救助服务逐步健全,儿童救助保护得到加强。2018年,全市具有综合功能的儿童福利机构1个,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1个。全市建立了孤儿生活保障制度,分散供养孤儿平均每人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900元,集中供养孤儿平均每人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1420元。三是加大对残疾儿童康复的救助力度。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康复救助工作成效显著。2018年,残疾儿童接受康复训练和服务人数达到772人,建立扶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17个。
(四)儿童与环境和法律保护
儿童家庭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家长培训人次不断增加。2018年家长学校数为3506 个,与上年同期持平。家长学校培训20.6万人次,比上年增加4.3万人次,增长26.4%。
服务于儿童的社会工作者及儿童中心稳步增加。基层组织中持有证书的专业社会工作者为107人,比上年增长8.1%;社区服务中心(站)421个,增长3.4%;儿童中心(或儿童之家)332个,增长13.3%。建立儿童之家的社区比例为81.2%,比上年提高9.6个百分点。
儿童合法权益保障进一步加强。2018年全市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与普法宣传活动,认真贯彻执行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儿童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得到法律机构援助的未成年人335人,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为6.46%。没有被拐卖儿童案件的发生。
(五)儿童与文化
公益文化设施丰富了儿童的精神生活。2018年全市通过开展文艺创作及文艺演出、科普活动、科技创新竞赛、流动科技馆巡展活动以及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教材,积极为儿童提供丰富、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满足儿童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博物馆、图书馆和群众艺术馆等公益文化设施的免费开放以及净化文化市场等项措施,为儿童构建了美好的精神家园。全市儿童图书出版物刊物达到14万册,儿童音像制品7万盒(张),公共图书馆少儿文献156.2万册。少儿广播节目播出时间365小时,少儿电视节目播出时间329.9小时。未成年人参观博物馆72.86万人次,比上年增加50.18万人次,增长2.2倍。未成年人参观科技馆5万人次,比上年增加0.5万人次,增长11.1%。
二、《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长春市儿童事业取得显著成效。但改善儿童生存和发展条件,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仍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下面几方面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
(一)学前教育“入园难”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普及3—6岁儿童学前教育有待加强。2018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6%,比上年增加3个百分点,但比《规划》90%的目标值低4个百分点。公办幼儿园具有价格合理,基础设施较好、师资力量较强等优势,但幼儿园数量满足不了幼儿入园的需要,接收幼儿数量少。民办幼儿园发展虽然较快,但存在着规模小、基础设施相对简陋、师资力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稀缺现象亟待改善。
(二)儿童健康问题值得关注。近几年虽然全市妇幼保健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个别指标仍需关注。从监测统计指标数据来看,2018年全市儿童严重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19.88/万,比上年增加了23.38个万分点。出生缺陷主要受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的影响,是婴儿死亡、儿童和成人残疾的主要原因之一。全市儿童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为3.36%,比上年增加0.44个百分点,比《规划》目标值高出1.86个百分点。虽然控制在了国家标准的5%以内,但其数值是近六年来最高值。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主要是由孕妇的健康状况、怀孕期间不当的饮食习惯、不良的生活方式和本身患有疾病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三、建议与对策
为进一步做好长春市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切实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改善儿童的生存环境,促进长春市儿童事业健康发展,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幼儿园,只要符合安全标准,收费合理,家长放心,政府都应给予支持。同时要加大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力度,提供更多普惠性条件。还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幼儿园。
(二)继续大力宣传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尽管长春市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做了大量的工作,仍然要在全社会范围内继续大力宣传优生优育,提高优生优育的知晓度,积极倡导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措施的广泛开展。让更多的怀孕妇女做到均衡的饮食营养,为下一代的健康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尽量避免低出生体重患儿的出生,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