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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改革开放四十年长春粮食生产情况

发文日期:2019-01-11 1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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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中国的农村改革大幕正式拉开。40年来,党和政府始终将“三农”工作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先后下发了20个聚焦“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和大力支持粮食生产发展,充分调动了政府抓粮和农民种粮的积极性,长春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到2016年粮食生产创历史最高纪录,达到1052.4万吨,210.5亿斤。长春市粮食生产成效卓著,为全国的粮食安全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一、改革开放四十年,长春粮食生产的主要成就

  (一)粮食种植面积适度增加适应市场需求

  1978年,长春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11.4万公顷,至2018年粮食播种面积增加至129.7万公顷,40年间增长16.4%。 改革开放之前,粮食长期短缺已经严重影响了人民生活,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和农业科技水平的逐步提高,粮食单位面积产量显著提升,粮食总产逐年提高,由粮食短缺转为粮食充盈。国家相应对农业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从“以粮为纲”到“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从“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到“退耕还林、退田还湖”,从粮食生产省长负责制到总体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既凸显了国家长期将粮食生产放在突出位置的政策取向,又体现了国家关于农业生产总体布局的科学变化。长春随着国家关于粮食生产政策取向的调整,粮食生产也随之出现积极变化。截至2012年,全市建立万亩高产示范片116个,组织实施完成了6.6万公顷玉米保护性耕作项目、33.3万公顷机械深松项目,建设旱田节水灌溉作业区403个,抗旱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粮食总产量连续登上新台阶

  改革开放四十年,长春粮食生产成效卓著。2016年粮食生产创历史最高纪录,达到1052.4万吨,210.5亿斤,是改革开放前1978年粮食产量的4倍,增长386.4%。改革开放四十年,长春粮食产量呈现出一路攀升稳步增长态势,长春粮食产量连续跨上6个台阶。从1978年粮食产量只有272.4万吨,到1982年突破300万吨,达到304.2万吨,用了四年时间;1983年至1993年十一年时间徘徊在400万吨至600万吨之间; 1994年至2003年十年时间在700万吨徘徊;2004年至2011年八年时间进入大丰收年粮食产量稳定在800万吨;2012年至2015年进入大丰收高产阶段,年粮食平均产量超过900 万吨;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突破1000万吨, 2016年达到1052.4万吨,210.5亿斤,创出改革开放四十年历史最好水平。从2004年粮食产量801.1万吨开始,到2017年粮食产量稳定在750万吨以上,长春市粮食产量连续14年获得大丰收,为国家的粮食安全做出巨大贡献。

1978-2017年粮食总产量

单位:万吨

1978

272.4 

1979

283.1 

1980

268.9 

1981

263.5 

1982

304.2 

1983

451.6 

1984

468.4 

1985

327.1 

1986

389.7 

1987

487.6 

1988

522.5 

1989

377.9 

1990

624.7 

1991

580.8 

1992

599.8 

1993

591.6 

1994

677.5 

1995

691.2 

1996

750.3 

1997

649.2 

1998

826.6 

1999

752.6 

2000

525.9 

2001

624.5 

2002

702.0 

2003

670.2 

2004

801.1 

2005

798.4 

2006

813.7 

2007

750.0 

2008

925.8 

2009

730.8 

2010

796.1 

2011

812.5 

2012

911.2 

2013

984.4 

2014

968.0 

2015

955.7 

2016

1052.4 

2017

1050.3 

  二、改革开放以来长春粮食生产的主要特点

  (一)由人民公社集体组织生产转变为包干生产责任制和家庭联产承包制

  打开记忆的闸门,有两件事情让种粮农民牢牢记住。一件事发生在1981年,当时的榆树县光明公社率先试行大包干生产责任制,自此家庭联产承包制在全市全面铺开。"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不再吃"大锅饭"的农民种粮劲头足了,也打破了粮食产量徘徊不前的局面。第二件事发生在2004年,中央决定首先在吉林、黑龙江等农业大省进行试点,实行"一免三补"政策,目前这项惠农政策早已全面推广。

  民以食为天,种了一辈子地的榆树市76岁农民王贵权感慨地说:"‘大帮哄’时,地越种越减产,全家人一起饿肚子,‘大包干’后,种地尝到了甜头,大米、白面管够吃,现在种地不用交税了,政府还倒给钱,粮食年年增产,日子越过越有滋味!"

  (二)政府在种植技术方面指导到位

  粮食稳步增产与不断优化种植业结构。长春市充分发挥地处全球"黄金玉米带"的区位优势,大力推广优良品种,进行科学种植。从1994年开始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推广大垄双行、地膜覆盖、农田灭鼠、玉米螟防治、测土配方施肥等粮食增产技术,粮食单产得到大幅提高,农作物优良品种率达到100%。同时,大力发展高产高效的水稻生产,组织引导农民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在昔日泛滥成灾的涝洼地上"以稻治涝、以稻治碱",发展小井种稻等,使水稻生产快速发展。不仅提高了农民的生产效益,也改变了粮食结构,提高了人们生活水平。2007年,全市水稻产量达159.2万吨,比1978年的12.5万吨增加146.7万吨,增长11.7倍。此外,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和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拉动,对粮食增产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落实粮食增产政策有力

  2008年长春市委常委会提出:要把30亿斤商品粮增产工程,作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个战略举措,完善长春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2009年粮食生产146.2亿斤、2010年粮食生产159.2亿斤、2011年粮食生产162.5亿斤、2012年粮食生产182.2亿斤。由150亿斤提高到180亿斤的阶段性水平。圆满完成了预期目标,实现了增产30亿斤商品粮的建设规划。

  早在2008年1月初,长春市市委、市政府向国家评估组汇报长春增产所涉及的能力建设问题,得到了专家的充分认可。长春市成立了增产30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出台了增产30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的规划和实施意见,主要工程项目规划集中于十大重点工程,分别是农田水利工程、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高标准粮田建设工程、良种培育和推广建设工程、培肥地力的“沃土工程”、农业机械化工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综合农艺措施工程、空中云水资源利用工程和生态保障工程等。

  长春市为实现增产30亿斤商品粮的发展目标而采取的主要措施是:走外延式增产之路,主要依靠开发整理宜耕土地,增加耕地数量,提高粮食总产;走内涵式增产之路,主要依靠改善生产条件,加大物质技术投入,普遍推广良种良法,提高粮食单产,增加粮食产量。

  三、改革开放以来长春促进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增长的主要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农村土地政策,顺应了农民对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新期待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粮食生产之所以能够持续稳定增长并不断迈上新台阶,与国家的农村土地政策的稳定密不可分。1978年之前,中国农村较长时间一直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度,农民虽然作为集体劳动的参与者,但没有独立土地经营权,生产积极性不高。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使农民有了生产经营自主权,“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农民粮食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也促进了改革初期粮食生产能力的极大提高。40年来,国家在农村土地政策上虽然经历了一系列的调整和改革,体现了国家赋予农民的土地经营权长久不变的思路。从2002年出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到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从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到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三权分置”政策,每改一次都使农民对土地的权力更加明晰一次,对促进长春乃至全国粮食产量连年增长奠定了重要的政策基础。

  (二)不断实施强农惠农政策,稳定和增强了农民种粮致富的信心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围绕“三农”工作相继下发了20个中央1号文件,其中改革开放初期1982-1986年连续下发5个中央1号文件,2004-2018年连续15年中央1号文件聚焦“三农”,一些政策直接针对粮食生产,发挥了重要的导向作用。如政策初期的联产承包政策、1985年取消农副产品统派购政策、2000年开始以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减轻农民负担为核心的农村税费改革、2005年出台的粮食生产大县奖励政策、2006年全面取消延续了几千年的农业税以及实施了多年的粮食最低保护价政策、粮食直补、农机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等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充分调动了农民种粮生产的积极性。

  (三)政策、资金的大力支持,实施科技兴农战略,持续为粮食增产提供不竭动力

  长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不断加大现代农业投入力度,不断强化农业产业政策支持体系,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建设,全市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两年来,市级财政投入现代农业发展资金3.6亿元,全市整合使用国家、省、市财政涉农资金26亿元,带动社会各方面投入44亿元,有力支持地了现代农业建设。

  调优产业结构,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近年来,市财政累计投入6000多万元,全力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一是打好米豆牌。依托国家产粮大县奖励、粮食生产各种补贴、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等,调动各地种植优质高效粮食作物积极性。

  四、改革开放四十年,长春粮食生产成效斐然,谱写辉煌乐章

  1978年以来,长春市累计产粮25913万吨,是全国大城市中唯一的粮食净调出市。粮食总产量、人均占有量、商品量、净调出量等指标连续多年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在近年全国100个产粮大县排序中,长春5个以农业为主的县(市)区均榜上有名,素有天下第一粮仓的榆树市连续9年名列全国产粮第一,农安县名列第二。

  2012年,长春市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市”,四县市和双阳区均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榆树市实现“九连冠”。 深入实施了粮油高产创建活动,集成应用了一批重大增产技术,重点开展了保护耕作技术推广、高光效新型栽培技术示范和病虫害防控。全市落实万亩高产示范片120个,比上年增加4个;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高光效示范任务,重点打造了15个市级高光效示范样板田;新增玉米保护性耕作面积3.9万公顷,建立示范片250个。玉米螟生物防治继续实行全覆盖,稻瘟病统防统治水平大幅度提高。

  五、未来之路

  长春市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进一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全力推进“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为全省振兴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强化政策支持,率先农业突破,夯实打牢乡村振兴产业基础。近年来,长春市财政累计投入2.5亿元,全力做好“藏粮于技”和“藏粮于地”两篇文章,着力提升土地保障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和园区带动能力。

  (一)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

  整合发改、国土、水利、农发等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实施田间工程、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旱田节水灌溉集中连片配套建设,累计投入23亿元新建高标准农田11万公顷。市财政投入5600万元,重点支持五县域千亩核心示范区建设,现已建成10处,为粮食稳产高产打下坚实基础。

  (二)快速提升农机装备水平

  借助国家和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拉动农民投资23亿元,新增各类农机具3万多台套。市级财政资金坚持补重点、补关键、补短板,拉动精量播种、深松施肥、籽粒直收等关键环节机具快速增长。全市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大幅提升,由“十二五”末的78%提高到86.5%。

  (三)集成应用新技术新模式

  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市主推了玉米保护性耕作、病虫害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等农业农村新技术新模式。玉米螟生物防治、稻瘟病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连续多年实现全覆盖。玉米保护性耕作推广面积达到25万公顷,覆盖了所有旱田乡镇,其中推广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面积11万公顷,实现了农业耕作方式的重大创新。

  (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为解决秸秆难题,市政府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基料化“五化”利用和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两年来建设秸秆收储站点277个、青黄贮窖292个,补贴捡拾打捆机590台、生物质炉灶1816台,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7%。

  (五)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

  2017年市财政投入3000万元,撬动社会资金2.3亿元,扶持建设10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其中3个进入省级行列。

  近年来,市财政累计投入5000多万元,按照主体创新和素质提升并重、品牌建设和市场开发并举的思路,着力破解发展难题,不断创新经营方式。一是着力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缺失的难题。通过省级贷款贴息、市级财政奖补等方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全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到15532个,家庭农场发展到4498个,近两年落实国家培训资金2452万元,高标准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训11324人,市财政投入228万元,在全省创新培训农业职业经理人251人。二是着力破解农业品牌不强的难题。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创建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2017年扶持建设20个示范园区,新增绿色有机产地环境监测面积6.7万公顷,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69个。同时,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创新农产品营销渠道,“邮乐农品”长春馆、京东长春农特产馆相续上线运营,年交易额达到28.9亿元,40个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店建成使用,年销售额达到10.4亿元。三是着力破解农业融资的难题。2016年,市财政创新设立1亿元现代农业引导资金。2017年市财政又出资1亿元,设立现代农业发展基金,支持有竞争力的农业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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