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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长春市儿童发展规划监测报告

发文日期:2016-12-09 08: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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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事业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近年来,由于大力推进《长春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实施,坚持“儿童优先”原则,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健康、教育等生存环境,使得儿童整体素质明显提高,2015年长春市儿童事业呈现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儿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长春市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儿童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2015年,长春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5530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5%。人均生产总值达到73324元(按户籍年平均人口数计算),比上年增长6.4%,折合11299美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9090元,比上年增长6.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49元,比上年增长4.1%。政府投入力度加大,财政保障能力增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106.8亿元,比上年增长24.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5亿元,比上年增长23.7%。

  (一)儿童与健康

  卫生保健水平显著提高。近年来,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完善。统计监测显示,2015年,婴儿死亡率3.3‰,同比下降0.31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77‰,同比下降0.59个千分点。流动人口中婴儿死亡率为零,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0.6‰。以上四个监测指标均在《规划》目标值范围内,提前达标。严重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85.8/万,同比下降6.9/万,提前达标。 免疫工作不断加强。2015年,长春市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含麻疹成分疫苗、乙肝疫苗、甲肝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接种率均超过97.8%,儿童计划免疫已全面超过《规划》提出的95%的目标值,提前达标。免疫接种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了儿童传染疾病的发生,保证了儿童健康成长。2015年,长春市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59.95%,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超过《规划》提出的达到50%以上的目标。未发生新生儿破伤风病例,有效保证了儿童生命质量的提高。

  儿童健康状况良好。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3.8%,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0.07%,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0.38%。以上三项统计监测指标均在《规划》目标值范围内,提前达标。

  (二)儿童与教育

  儿童教育事业全面发展。近年来,长春市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环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得儿童教育事业得到全面协调发展。

  学前教育基础坚实。近年来,长春市学前毛入园率逐年提高,201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77%,学前一年毛入园率为89%,这两项监测指标目前尚未达标,预期可达标。城市公办幼儿园数161个,农村公办幼儿园数120个,建立中心幼儿园的乡镇比例达到100%。这三项监测指标均提前达标。

  义务教育全面普及,特殊教育全面跟进。长春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提前达标。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在校学生数达到1400人,比上年同期增加31人,增长2.3%。目前尚未达标,预期可达标。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5%,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6.2万人,这两项指标预期均可达标。

  (三)儿童与福利

  社会福利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服务逐步健全。长春市建立了孤儿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儿童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做到了应保尽保。2015,长春市儿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100%,提前达标。

  长春市认真开展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扎实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努力构建具有长春特色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体系,并成立长春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在社区设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站,搭建“12355”热线服务平台。同时,吸纳社会组织参与到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对困境未成年人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和跟踪服务,确保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有机构、有场所、有人员,保证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长春市通过开展听障儿童康复救助、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救助、脑瘫儿童项目救助、苯丙酮尿症项目救助、儿童辅具及矫形器适配等五大类救助项目,积极开展对残疾儿童的康复与救助,成果显著。2015年残疾儿童接受康复训练和服务人数781人,同比增加405人,增长1.1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人数781人,同比增加405人,增长1.1倍。

  (四)儿童与环境和法律保护

  长春市积极为儿童提供丰富、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通过送戏、送展览、送图书下乡活动,以及博物馆、图书馆和文化馆实施对外免费开放,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的文化环境。利用读书长廊、宣传专栏等形式开展读书推介、知识讲座等活动,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宣传活动,用好的文化作品和文化活动激励人,鼓舞人。积极开展文化阵地建设,初步形成了以市级馆为主体,以县级馆为枢纽,以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为依托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系,使少年儿童的文化活动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2015年,长春市儿童图书出版物达到12.51万册,同比增加0.01万册,增长0.08%。儿童音像制品10.5万盒(张),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共图书馆少儿文献81.23万册,同比增加0.23万册,增长0.28%。少儿广播节目播出时间1105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5小时,增长0.45%。少儿电视节目播出时间158小时,比上年增加3个小时,增长1.94%。动画电视节目播出时间550小时,与上年持平。未成年人参观博物馆人次5.71万人次,同比增加0.01万人次,增长0.18%。以上七项统计监测指标均已提前达标。

  全市服务于儿童的社会工作者及儿童中心个数快速增加。基层组织中持有证书的专业社会工作者人数达89人,比上年增加21人,比上年增长30.9%。社区服务中心(站)365个,与上年持平。儿童之家数237个,同比增加19个,增长8.7%。 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儿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015年长春市得到法律机构援助的未成年人数205人。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为5.29%,同比下降1.48个百分点。 二、儿童事业发展需关注的问题 年,长春市儿童事业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从监测统计指标数据来看,还存在一些应予高度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预防出生缺陷防线依然薄弱 年,婴儿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为2.5%,同比增加0.39个百分点,超出《规划》提出的控制在1.5%以下的目标值。 (二)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工作有待加强 从2011年至2015年,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分别为5.2%、7.6%、5.4%、6.8%和5.3%,比例不但没有实现逐年下降的《规划》目标,个别年度还在上升,与目标要求存在差距。 三、建议和对策 为进一步实施好长春市儿童发展规划,切实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改善儿童的生存环境,进一步促进长春市儿童事业健康快速发展,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出生缺陷是婴儿死亡、儿童和成人残疾的主要原因之一,而预防出生缺陷的主要途径有进行婚检和孕前保健,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为此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强长春市出生缺陷的防治工作。一是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机制。加大出生缺陷防治经费投入力度,将出生缺陷患儿的治疗和康复纳入基本医疗保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出生缺陷防治,动员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共同推进出生缺馅防治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加强培训基地和重点学科的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和专业人才培养,促进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干预措施的广泛开展,不断提高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切实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婚前医学检查是控制和提高出生人口质量的源头,也是预防和减少出生人口缺陷的重要措施之一。要加强婚前医学检查重要性的舆论宣传,不断提高公民健康知识知晓度。通过婚前医学检查和产前筛查双管齐下,有效地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 (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努力构筑学校、家庭和社会相结合的工作氛围,运用真实案件的描述开展送法进校园、上法制课、开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广大青少年更直观地感受司法的权威及法律的力量,教育、引导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同时也警醒有不端行为的未成年人,避免滑向犯罪的深渊,从而起到事前预防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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