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辽源市民间投资相对活跃、特点突出,前三个月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5%。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以下简称民间投资)20.08亿元,同比名义增长7.9%,低于投资平均增速0.6个百分点,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89.2%,比去年同期86.2%提高3个百分点。
一、全市民间投资的结构特点
(一)装备制造业投资增加,拉动第二产业投资增长。在一季度全市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一产业完成投资1.04亿元,同比下降12.6%,占全部民间城镇投资的5.2%;第二产业完成投资15.56亿元,同比增长7.4%,占全部民间城镇投资的77.5%;第三产业完成投资3.00亿元,同比下降1.0%,占全部民间投资的14.9%。
一季度,全市制造业民间投资13.71亿元,同比增长3.9%,增速比全市平均增速低4.6个百分点。占全部民间投资的比重为68.3%,其中,装备制造业民间投资2.9亿元,同比增长56.2%,远高于平均增速和民间投资增速;纺织和服装制造业民间投资2.9亿元,同比下降2.1%。
(二)股份合作企业、私营企业投资的快速增长,成为民间投资主力。在民间投资中,全市股份合作企业投资3.2亿元,占民间投资的15.9%;私营企业投资14.4亿元,占民间投资的71.7%,成为民间投资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
(三)房地产开发投资持续负增长,市场销售转好有待认证。一季度,全市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0.52亿元,比去年同期负增长26.7%,降幅比上年减少1.5个百分点。市场销售转好,一季度商品房现房销售面积3.2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3.6%;实现商品房销售收入1.12亿元,同比增长10.9%,销售收入增幅低于销售面积增幅,表明市场上供需矛盾仍然存在,价格仍有下降动力,但波幅不大。
(四)民间投资项目个数增加较多,发展潜力较大。一季度,全市市施工项目105个,同比增34.6%,比去年同期增加27个。其中新开工项目66个,比上年同期增加1个,同比增长1.5%,表明辽源市投资增长潜力大。
二、全市民间投资中存在的问题
(一)投资涉足领域较集中、产能过剩、效益下滑。辽源市民间投资经历近些年的发展已涉足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在各个行业中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投资的领域较集中。一季度,全市制造业民间投资占全部民间投资的比重达71.2%,在房地产业民间投资一季度季开工少的情况下,其余行业占比25.9%。
一是受国内外市场需求不足、价格下滑、产能过剩再加上成本的刚性上涨,导致民营企业经济效益下滑。一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利润下滑直接影响了工业企业的投资信心。全市工业民间投资15.56亿元,仅增长7.4%。
二是房地产开发市场仍处于调整期,普遍投资意愿不高。一方面存量住房规模较大,市场消化需要时间;另一方面购房需求相对不足,特别是中小城镇对住房有刚性需求的购买者观望情绪浓厚,部分地区家庭平均拥有两三套住房,改善性需求不足,供需矛盾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利润大幅下滑。一季度,房地产开发企业民间投资负增长26.7%,工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民间投资占全部民间投资的80%,两个行业民间投资增量决定民间投资趋势。
(二)融资渠道狭窄、成较本高、资金链易断。自筹资金是辽源市民间投资资金的主要来源。一是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狭窄,难以获得证券市场直接融资资格,投资资金主要依靠企业自身积累和银行贷款,利用债券和股权等方式融资的难度大、空间小。一季度,投资实际到位资金中,自筹资金的比重高达82%。二是间接融资难、成本高。一方面,银行出于控制风险及盈利需要,对部分行业资金投放有所限制,信贷抵押物局限性大,致使部分民营企业即使有优质项目,取得银行贷款也比较难。部分企业反映,银行放贷时一般只将土地和厂房作为抵押物,如果土地使用证办理速度慢就会影响融资效率;以设备投资为主的企业如果没有合适的抵押物,也难以取得贷款。同时,在经济下行的背景下,部分商业银行提前抽贷,导致部分企业资金链断裂,加剧了企业的经营困难,该问题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尤其突出。
三、促进民间投资持续稳定增长的建议
(一)贯彻稳增长、调结构的宏观政策,加强市场引导,稳定实体经济发展。一是围绕国家提出的发展战略积极谋划项目储备,加大对符合政策产业扶持力度;二是坚持因地施策,通过货币化补贴和农民购房补贴等政策,消化存量住房;三是针对民间投资增速下滑明显的领域,出台定向降息、降准、减税力度,鼓励资金进入实体经济,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四是政府应通过建立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民营企业转型发展。通过增量有效投资消化传统工业过剩产能,稳定全市民间投资增长。
(二)简政放权,简化项目审批手续,促进新开工项目落地。建议政府应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清理各部门有关规定,降低民间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标准,优化项目登记备案制度;切实简化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流程,加大各部门之间协调力度,提高手续办理效率,促进新开工项目特别是大项目及时落地。
(三)进一步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科教文卫、能源工业等领域投资。建议政府继续降低基础设施、科教文卫、能源工业和新型服务业行业的准入门槛及资质限制,建立公平的竞争环境;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民间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私合营模式的健康快速发展。
(四)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防范金融风险。一是加快建立满足民间投资需要的资金融通体系,破除制约民间投资的各种体制性障碍,创新融资渠道,建立银行、债券、基金、保险、融资租赁公司等多主体参与的资金融通市场,分层次、分专题推荐项目,提高中小企业融通资金的自由度和抗风险能力。二是进一步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创新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担保方式,提升对民营企业的服务效率。三是不断完善民间融资监管体系,加大对民间融资风险排查和处置力度,有效遏制民间融资投资潜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