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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报告

发文日期:2015-12-24 09: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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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通化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新两纲监测主要是通过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妇儿规划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对两个规划实施的进展、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及建议,为制定下一步规划提供依据,进一步推动两个规划的全面实施。
   
一、通化市经济、人口等基本情况
   
通化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辖四个县(市)两个区。全市总人口222万人,其中女性人口为109万人,占人口总数的49.1%,人口自然增长率2.31。近年来,通化市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民生活大幅改善,取得了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经济质量大幅提升、城乡发展统筹推进、改善民生成效显著的辉煌成就,为全市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4
年,实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5378元,同比增长7.3%,财政收入1228547万元,增长6.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57元,增长8.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700元,增长 10.6%,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条件明显改善,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逐步缓解。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实现全覆盖,城乡低保标准大幅提升。
   
二、通化市实施两个规划监测情况
    1
、实施两个规划组织领导情况监测
  
1)两个规划实施期间,通化市妇女儿童工作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实现两个保障。围绕一个中心,即以高标准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为中心,不断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对做好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部门和社会力量,站在发展的高度,用以人为本的新理念去研究和指导妇女儿童工作,用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工作手段去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实现两个保障。即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为妇女儿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合力作用,领导重视,责任到位,形成了政府带动、部门联动、社会互动的良好工作氛围,构建起了党政负责、齐抓共管,部门配合、优势互补,群众参与、便民为民的新机制,使通化市的妇女儿童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2)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为妇女儿童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市委、市政府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不断总结经验,健全制度,完善措施,较好的完成了重点领域、重点指标的落实。
     2
、两个规划实施情况监测
  
1)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的领域进一步拓展
   
一是女干部的综合素养不断提高。通过举办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青年干部培训班以及村级干部培训班,有效地改善了女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使女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到2014年底,四大机关领导干部中女干部配备率达到100%,圆满实现了妇女规划的目标。
   
二是女干部的参政领域不断扩展,参政比例逐年上升。建立女干部轮岗机制,选派优秀女干部到基层任职,各级女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地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到100%,地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到100%,达到了规划要求中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逐年提高。到2014年底,市人大代表中女性代表59人,占总数的17.8%;政协委员中女性代表人数 92人,占总数的26.7%,较上一届有了提高。
农村女性参政议政权力得到保障,全市农村妇女进入村支两委和居民委员会的比例分别达到30%80%,确保了村支两委班子有一名以上的女性。
  
2)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通化市在制定就业政策和扶持措施时,把保障妇女的就业权利放在重要位置,拓宽就业渠道,扩大妇女就业领域,为妇女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增加妇女就业人数。近年来,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工作机会得到了有效的保障。通过组织开展全民创业促就业宣传活动暨春季大型人才招聘会活动和与重点项目对接开发就业岗位为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搭建了良好的交流平台,妇女就业机会增加,就业比例逐年上升。2014年,全社会从业人员总数为124万人,其中女性达到43万人,占总人数的43%,比2013年增加了14.3万人。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41421人,完成省年度计划3.9万人的106.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达8344人,完成省年度计划0.8万人的104.3%;城镇尚有登记失业人员5976人,其中女性275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同时,强化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社保稽查、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和基金管理的协同运转,使社会保险的运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社会保障得到落实。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已达到56.51万人,参加医疗保险的女职工达到47.7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女职工达到27.9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女职工为6.15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女职工人数达到12.71万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100%
  
3)妇女儿童受教育权益进一步保障
   
监测以来,通化市大力推进教育强市建设,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全市妇女儿童教育事业得到健康发展。2014年,全市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达到64.8万元,比2011年增加了13.4万元。
   
一是大力推进学前教育。2014年全市共有幼儿园287所,在园幼儿40225人,全市12所幼儿示范园均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改善办园条件,均顺利通过省级示范园复检。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2.4%,人们对儿童受教育的问题越来越重视,而且具有城镇化的发展趋势,农村儿童也被家长送到城镇接受学前教育。
   
二是九年义务教育成效显著。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99.61%,小学五年巩固率81.15%,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3.86%,初中三年巩固率78.77%。均控制在规划目标以内,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男女在校生比例基本持平。
   
三是普通高中和中、高等职业学校在校女生比例大幅提升,2014年达到85.41%2014年成人识字率为99.46%,其中女性99.48%;青壮年妇女非文盲率达到了100%。全市教育资源进一步优化,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
  
4)妇女儿童卫生、健康水平、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向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卫生保健服务,有效降低了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等高危人群的死亡率。
   
一是确保妇女享有卫生健康和生殖保健服务。各医院配备妇幼卫生人员,建立完善妇儿监测系统;各医院产科建立母子健康档案,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管理,定期上报;及时对孕妇进行宣教,对贫困孕妇实施专项救助,督促孕妇按时进行早孕检查、产前检查、孕中期B超筛查、自我监护及住院分娩。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4.03%,住院分娩率达到100%,高于规划目标。开展城乡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对妇女的常见病、多发病、两癌做到早发现、早治疗。
   
二是儿童保健服务体系得到完善。积极开展04岁儿童生命监测和新生儿管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对高危儿进行智力监测。加大对各级妇幼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各种孕、产妇救护,新生儿管理等各方面知识培训,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61%,比2011年下降了2.38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5.79%,全市四苗全程接种率全部控制在规划目标最高上限以下。2014年,卡介苗接种率达到100%;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达到99.27%;百白破疫苗接种率达到99.42%;麻疹疫苗接种率达到99.37%;乙肝疫苗接种率达到99.73%。积极开展产前筛查、孕产妇艾滋病检测,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面达到100%,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为91.91%。进一步完善了监测点的出生缺陷监测工作。
  
5)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
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为目标,以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为根本,深入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加大执法力度,有效地保障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建立起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管理制度,使妇女儿童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的维护。2014年破获强奸案件数35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数7起。建立健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网络体系。通化市有法律援助机构数17个,得到法律援助的妇女数114人,建立少年法庭8个,得到法律援助机构援助的未成年人数119人。
  
6)妇女儿童生活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是推进农村安全卫生饮水活动。截止到2014年底,无害化厕所改造率达到40.25%,农村累计已改水受益人口占农村人口比例的8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7.89%;城镇生活污水和城镇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65%100%,确保了农村居民的饮水卫生安全。
   
二是实施城市湿地、绿地建设。2014年,城市绿化率达到38.25%
    
三、当前妇女儿童发展存在的问题
   
实施规划以来,通化市妇女儿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妇女儿童发展还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尤其是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显示,进一步提高通化市妇女儿童发展水平仍然面临诸多挑战。主要表现在:
    1.
婚前医学检查率依然偏低。200310月《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后,婚前医学检查由强制改为自愿,通化市婚前医学检查率直线下滑2011年至2013年分别为45.14%45.8%44.39%,婚前医学检查率的大幅下降引起了通化市领导的高度重视,近几年不断增加投入,加大宣传力度,在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积极协作,采取各种措施,为群众婚前检查提供优质服务,通化市婚前医学检查率又逐年提高,2014年提高到54.41%。由于婚前医学检查率降低、环境污染、非婚生育等因素的影响,传染性疾病、遗传疾病逐年增多,出生缺陷婴儿数的上升,势必影响人口质量,加重社会负担。
    2
.妇女生活和工作环境要进一步优化:一方面,促进妇女就业的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需进一步提高,如:女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还不够理想,年轻女干部的比例还不够高;达到人才资源的互惠互用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挖掘。
    3.
妇女由于生理及性别歧视的封建思想影响等多种原因,相对男性来讲处于弱势地位,特别在当前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中,妇女合法权益的维护机制要进一步强化,尤其是女职工劳动权益受侵害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4.
困难妇女儿童的帮困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困难妇女群体的利益,特别是残疾妇女、智障妇女、老年妇女、单亲妇女的特殊需求需进一步关注,对就业、培训、维权和其它劳动保障工作需要进一步关注。
   
以上问题的存在能使我们清醒地认识过去所取得的成绩,也给通化市新两纲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空间。这些问题表明,妇女儿童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四、对策建议
    1.
继续执行有效措施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进一步加大《婚姻法》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将婚检的教育纳入公民教育体系,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重要性和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婚检和优生意识。自推行政府买单免费婚检后,婚前医学检查率有所提高,可见应当继续采取适度的强制措施,坚持政府投入、免费婚检、优生优育咨询制度相结合,有效提高婚检率水平并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2.
进一步促进妇女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将女性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研究和解决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女性劳动权益和平等享有经济权利问题。加强对女性的就业培训和指导,增强妇女竞争就业的技能,指导妇女竞争就业;充实自主创业内容,拓展适合女性的就业岗位,为妇女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条件;积极开展就业援助,通过政府购买的公益岗位,以及采取非全日制企业、季节性就业等灵活就业形式,帮助大龄弱势妇女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女性平等就业。规范劳务市场管理和企业用工行为,加大对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督查力度,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使妇女充分享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保险待遇,提高妇女生育保险覆盖率。
    3
.整合资源,推进新两纲发展规划的有效实施。加强合作,发挥专兼职妇女儿童工作干部队伍和专家人才资源优势,发挥群团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优势,整合多方资源和力量,共同做好妇女儿童工作。要聚焦妇儿发展的瓶颈问题,紧紧抓住当前还存在的妇女就业受歧视、儿童的健康成长受到多方面负面影响、农村贫困妇女儿童的社会救助等凸显的重难点问题,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有效推动问题的解决,全面推进通化市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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