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吉林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回落,商贸市场发展乏力。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特点
1、零售总额增速大幅回落,创近几年的新低。
一季度,吉林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2.9亿元,同比增长6.0%,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5.2个百分点,比2014年全年回落6.2个百分点;比全省低0.7个百分点,比全国低4.6个百分点,为近几年的新低。(详见下图)
2、城乡市场协调发展,乡村好于城镇。
一季度,城镇市场实现零售额259.0亿元,同比增长5.8%,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1.5%;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23.9亿元,同比增长9.1%,高于城镇市场3.3个百分点。
3、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出现下降,限额以下单位零售额增速回落较大。
一季度,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零售额82.4亿元,同比下降0.7%,比去年同期低2.9个百分点,比去年全年低6.0百分点。如果按可比口径计算,一季度吉林市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的增速同比下降3.9%,在九市州中排在第8位。限额以下单位实现零售额200.5亿元,同比增长9.1%,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6.7个百分点,比2014年全年回落6.6个百分点。
4、批零业零售额增速回落明显,住餐业零售额增速有所提高。
一季度,批发业实现零售额41.8亿元,同比下降3.0%,比上年同期回落9.6个百分点;零售业实现零售额216.3亿元,增长7.1%,比上年同期回落5.0个百分点;住宿业实现零售额1.7亿元,增长5.2%,比上年同期提高4.4个百分点;餐饮业实现零售额23.1亿元,增长15.1%,比上年同期提高2.3个百分点。(详见下表)
一季度四大行业实现零售额及增速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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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额(亿元) |
同比增减(%) |
增速比同期增减(百分点) |
|
批发业 |
41.8 |
-3.0 |
-9.6 |
|
零售业 |
216.3 |
7.1 |
-5 |
|
住宿业 |
1.7 |
5.2 |
4.4 |
|
餐饮业 |
23.1 |
15.1 |
2.3 |
|
总 计 |
282.9 |
6.0 |
-5.2 |
5、27大类限上商品零售额与上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石油及制品类商品下降明显。
一季度,吉林市限上单位27大类商品实现零售额75.7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从五类重要商品的销售情况看,除家装家居类商品增长外,其他四类均出现不同程度下降。(详见下表)
2015年一季度限上五类重要商品零售额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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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零售额(万元) |
同比增减(%) |
占27大类商品零售额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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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季 |
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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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吃穿用类 |
238161.3 |
241320.1 |
-1.3 |
31.5 |
其中: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 |
127641.9 |
126725.3 |
0.7 |
16.9 |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
91855.6 |
94893.2 |
-3.2 |
12.1 |
日用品类 |
18663.8 |
19701.6 |
-5.3 |
2.5 |
二、高档消费品类 |
243348 |
246867.6 |
-1.4 |
32.1 |
其中:金银珠宝类 |
34044.4 |
32234.4 |
5.6 |
4.5 |
汽车类 |
209303.6 |
214633.2 |
-2.5 |
27.6 |
三、家装家居类 |
94345.3 |
82626.9 |
14.2 |
12.5 |
其中:五金、电料类 |
18365.1 |
4176.1 |
339.8 |
2.4 |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
36134 |
39944.4 |
-9.5 |
4.8 |
家具类 |
16408.5 |
14793.3 |
10.9 |
2.2 |
建筑及装潢材料类 |
23437.7 |
23713.1 |
-1.2 |
3.1 |
四、石油及制品类 |
102359.4 |
120392.5 |
-15 |
13.5 |
五、中西药品类 |
23206.7 |
25385.6 |
-8.6 |
3.1 |
五类重要商品合计 |
701420.7 |
716592.7 |
-2.1 |
92.6 |
从上表可以看出:
(1)家装家居类商品零售额为9.4亿元,同比增长14.2%。其中,五金电料类增长近3.4倍(因吉林市凯博经贸有限公司、吉林坤灵商贸有限公司、吉林海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企业无去年同期数据,致使该类商品零售额大幅增长);家具类增长10.9%;建筑及装潢材料下降1.2%;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下降9.5%。
(2)吃穿用类商品零售额为23.8亿元,同比下降1.3%。其中,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增长0.7%;服装、鞋帽、针纺制品类下降3.2%;日用品类下降5.3%。
(3)高档消费品类零售额为24.3亿元,同比下降1.4%。其中金银珠宝类增长5.6%;汽车类下降2.5%。
(4)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为10.2亿元,同比下降15.0%。
(5)中西药品类零售额为2.3亿元,同比下降8.6%。
6、重点监测的商贸企业销售额受批发业影响整体下降。
一季度,吉林市40户重点监测的商贸企业累计实现销售额(营业额)107.2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9%,降速比全市限上商贸法人企业多2.7个百分点。(详见下表)
一季度吉林市40户重点监测的商贸企业销售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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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销售额 (万元) |
同期销售额 (万元) |
同比增减(%) |
增长和下降的 企业数(户) |
10户批发企业 |
926898.6 |
1113875.9 |
-16.8 |
6增4降 |
10户零售企业 |
136845.0 |
137261.7 |
-0.3 |
7增3降 |
10户住宿企业 |
5883.1 |
5521.1 |
6.6 |
6增4降 |
10户餐饮企业 |
2840.2 |
3182.1 |
-10.7 |
4增6降 |
40户企业合计 |
1072466.9 |
1259840.8 |
-14.9 |
23增17降 |
(1)批发业:石化、烟草企业销售不振,10户批发企业在四行业中整体销售额降幅最大。
一季度,10户重点监测的批发企业累计实现销售额92.7亿元,占限上批发业法人企业销售额的88%,比上年同期下降16.8%。10户批发企业有6户增长,4户下降。
(2)零售业:企业销售情况稍好,10户零售企业销售额与同期基本持平。
一季度,10户重点监测的零售企业累计实现销售额13.7亿元,占限上零售业法人企业销售额的27%,比上年同期下降0.3%。10户零售企业有7户增长,3户下降。
(3)住宿业:综合性宾馆酒店效益尚佳,10户住宿企业在四行业中营业额合计唯一实现增长。
一季度,10户重点监测的住宿业企业累计实现营业额5883万元,占限上住宿业法人企业营业额的47%,比上年同期增长6.6%。10户住宿企业有7户增长,3户下降。
(4)餐饮业:春节后进入淡季,且营业额降幅较大。
一季度,10户重点监测的餐饮企业累计实现营业额2840万元,占限上餐饮业法人企业营业额的45%,比上年同期下降10.7%。10户餐饮企业有4户增长,6户下降。
7、全市零售总额增速低于全省0.7个百分点,在九市州中排在末位。
从全省范围看,一季度,吉林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处于较为落后位置,增速比全省低0.7个百分点,比长春市低1.3个百分点,在九市州中排在末位。(详见下图)
二、影响消费品市场发展的主要因素
1、受石油化工类产品配额少,价格低的影响。
石油化工类产品在吉林市商品销售中占比较大。今年以来,石油化工类产品受到国家配额减少以及价格连续下降因素的影响,销售额大幅降低。一季度,吉林市石化工业中的两个重点大类,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的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累计同比分别为77.4%和85.0%,均大幅低于去年同期。一季度,国家发改委6次调整国内成品油销售价格,其中有3次是向下调整,截止至3月末每吨汽、柴油的销售价格比2014年12月分别累计下降320元和155元。受价格下降的影响,一季度,中石油东北化工销售吉林分公司销售额下降28.1%,中石油东北销售吉林分公司下降19.9%,中石油吉林省吉林市销售分公司下降14.8%。这3户企业的销售额合计占限上销售额的40.3%,所以,对整个限上单位销售额的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2、受电子商务和网上购物发展的影响。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产业,它带动了企业经营方式和人们消费方式的转变。网上购物快捷方便,正在逐渐替代部分传统购物方式,成为越来越多人的购物习惯,网购市场日渐成熟,对传统商场的销售造成一定的影响。由于吉林市电子商务起步较晚,基础薄弱,贸易逆差形势严峻,对全市传统零售业的冲击不小。根据淘宝后台的数据显示,2014年,吉林市活跃买家87万人,仅次于长春,同比增长50%;活跃卖家1万人,仅次于长春,同比增长37%。2014年,吉林市买进额45亿元,仅次于长春,同比增长50%;卖出7亿元,仅次于长春、延边,同比增长15%。吉林市家用电器类商品受电子商务和网购影响比较明显。一季度,吉林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零售额下降17.1%,吉林市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零售额下降47.5%。经了解,两家企业零售额大幅下降,网络销售冲击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3、受公务消费减少的影响。
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在遏制公款消费,减少了公款消费和公务支出,使得餐饮、娱乐、百货等服务行业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市场销售额明显放缓,公务消费的减少持续影响高端消费市场。一季度,以往公务消费占比较大的吉林市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吉林市润泰商业有限公司、欧亚商都等企业的销售额均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回落。
三、对消费品市场发展的建议
1、培育壮大限上企业,繁荣商贸市场。
针对全市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数量多、规模小、贡献率低的实际情况,一方面要着力提升现有限上企业规模,提高限上企业质量,实现质、量俱增。另一方面要加大限上企业的培育力度,对接近限上标准的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帮助企业补充完善各种要件,确保企业尽早尽快进入限上统计名录库,提高限上企业对商贸经济发展的贡献。
2、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切实提高城乡居民消费能力。
居民是消费的主体,建立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是实现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根本。提高城镇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和完善工资指导线,保证工资平均增速要快于经济增长速度和CPI 增长速度。加大政府的货币化转移支付,逐步提高扶贫标准、低保标准、抚恤标准和养老金发放水平。稳定农产品价格和生产,增加农民的经营性收入;鼓励农民外出务工、本地非农就业和回乡创业,增加工资性收入;继续扩大和完善对农业生产“直补”和社保补贴,提高农民的转移性收入。
3、创新消费政策,培育消费热点,刺激和促进消费增长。
对近年来迅猛发展的旅游、健身以及各种文化休闲娱乐活动等闲暇服务消费,应加大投资力度,大幅度降低服务性消费成本。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消费水平,鼓励和吸引居民扩大服务消费。建立准确可靠的服务消费信息系统和服务平台,让消费者能及时便捷地获得旅游、文化、体育、教育培训、电影电视、网络信息等服务信息,引导消费,创造消费。特别应充分利用吉林市丰富的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吸引外来资金来本地消费,繁荣全市商贸市场。
4、加大督导帮扶的力度,推进重点县区和重点企业的发展。
加强对重点县区、重点企业的督导帮扶,强化限额以上企业对消费品市场的支撑,有效提升限额以上企业对全市消费品市场增长的拉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