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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

发文日期:2021-05-24 16: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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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吉林省统计局

  吉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省分市(州)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9个市(州)中,人口超过500万人的地区有1个,在200万人至500万人之间的地区有2个,在100万人至200万人之间的地区有4个,少于100万人的地区有2个。其中,人口居前3位的地区合计人口占全省人口的比重为62.08%。

  分区域[3]看,东部地区人口为4766826人,占19.80%;中部地区人口为13687522人,占56.86%;西部地区人口为5619105人,占23.34%。

  表2-1 各市(州)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区

人口数

比重[4]

 

 

2020年

2010年

全省

24073453

100.00

100.00

  长春市

9066906

37.66

31.94

  吉林市

3623713

15.05

16.08

  四平市

1814733

7.54

8.35

  辽源市

996903

4.14

4.28

  通化市

1302778

5.41

6.23

  白山市

951866

3.95

4.72

  松原市

2252994

9.36

10.49

  白城市

1551378

6.44

7.40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1941700

8.07

8.27

  长白山管委会

61146

0.25

 

  梅河口市

509336

2.12

2.24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9个市(州)中,仅长春市常住人口有所增加,十年间净增加299531人,其他地区常住人口均有不同程度减少。

  分区域看,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东部地区常住人口所占比重减少1.66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常住人口所占比重增加4.56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常住人口所占比重减少2.90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东部地区是指通化、白山和延边3个地区(含长白山管委会和梅河口市);中部地区是指长春、吉林和辽源3个地区;西部地区是指四平、松原和白城3个地区。

  [4]比重:指各市(州)的常住人口占全省人口的比重。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中,长白山管委会的人口包含在白山市和延边州人口中,占全省人口的比重为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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