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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是《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决定》和《吉林省服务业跨越发展计划》实施的启始年。全省上下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将“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作为一项重大而长期的战略任务,各级政府采取措施,认真谋划,加大扶持力度,促使服务业有了长足发展。
一、服务业发展势头较为强劲
(一)服务业总量越过2000亿大关
2007年,吉林省服务业增加值总量明显增加,全年实现服务业现价增加值2022.73亿元,比上年增加335.66亿元,是有史以来增量最多的一年。服务业增加值总量在全国居第19位,比GDP总量的位次提前两位。
吉林省与相近的四省市情况比较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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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
200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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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 |
位次 |
服务业增加值 |
GDP |
位次 |
服务业增加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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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5696.15 |
18 |
1988.46 |
4752.54 |
18 |
1727.44 |
|
江西 |
5469.25 |
19 |
1731.97 |
4670.53 |
19 |
1563.65 |
|
陕西 |
5369.85 |
20 |
1858.19 |
4523.74 |
20 |
1594.76 |
|
吉林 |
5226.08 |
21 |
2022.73 |
4275.12 |
22 |
1687.07 |
|
天津 |
5018.28 |
22 |
2024.09 |
4359.15 |
21 |
1752.63 |
如上表所示,吉林省服务业增加值增量的增加明显快于经济总量大于吉林省的山西、江西、陕西省和小于吉林省的天津市。吉林省服务业增加值总量与经济总量居全国第18位的山西省相比由2006年少于山西40.37亿元到2007年多34.27亿元;与居全国第19位的江西省相比,由2006年多于江西123.42亿元到2007年多290.76亿元;与居全国第20位的陕西省相比由2006年多于陕西92.31亿元到2007年多164.54亿元;与居全国第22位的天津市相比,服务业增加值总量虽小于天津,但差距已由2006年小于天津65.56亿元缩小到2007年的1.36亿元。
(二)服务业增速逐季加快
纵观2007年吉林省服务业发展速度是逐季加快。

2007年第一季度吉林省服务业增加值完成376.21亿元,增长速度为13.5%,比上年快3.9个百分点,居全国第8位;二季度完成增加值740.81亿元,增长速度为13.6%,比上年快3.9个百分点,居全国第10位;三季度完成增加值1223.42亿元,增速达14.0%,比上年快2.5百分点,居全国第11位;四季度完成增加值2022.73亿元,增速升至15.1%,虽比上年慢2.3个百分点(因上年有增加工资和补发工资因素)但增速居全国的位次前移到第7位。
吉林省与部分省市服务业增速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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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
200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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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速(%) |
排位 |
增速(%) |
排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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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 林 |
15.1 |
7 |
16.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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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 州 |
17.3 |
1 |
13.8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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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藏 |
16.2 |
2 |
14.5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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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 |
15.9 |
3 |
15.0 |
6 |
|
内蒙古 |
15.6 |
4 |
18.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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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
15.2 |
5 |
13.4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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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北 |
15.2 |
5 |
14.2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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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
15.1 |
7 |
14.7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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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北 |
14.6 |
9 |
13.3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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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东 |
14.5 |
10 |
14.6 |
12 |
从服务业增速全国前10位的省市看,可分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江苏、上海、浙江等属于经济较为发达的省份,这些省份第二产业已得到了相应的发展,第一产业比重逐年下降,第三产业快速增长是经济发展阶段的必然表现。属于第二层次的贵州、内蒙古、西藏、吉林等省都是经济正在起步阶段,原服务业增加值的基数相对较小,在总体经济的带动下,服务业增速较快属正常补课阶段,与经济发达省份不能相提并论。
(三)服务业内部结构有所变化
伴随着服务业的较快发展,吉林省服务业内部结构有所变化,生产性服务业增长加快。2007年吉林省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金融、租赁和商务服务、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等五大生产性服务业创造的增加值为615亿元,比上年增加近80亿元,增长10.9%,占服务业比重为30.4%,占GDP比重为11.8%。其中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增加值增长尤为迅速,增量是2000年的3.8倍。这些新型生产性服务业的较快发展给吉林省服务业带来了勃勃生机,大大促进了服务业内部结构调整。传统服务业也保持了持续、较快增长,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增速均在14%左右。
(四)服务业对经济、社会的贡献日益增大
2007年吉林省服务业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比较突出,全年拉动GDP增长6.1个百分点,虽弱于第二产业,但明显强于第一产业,这表明长期以来吉林省主要依靠第一、二产业带动经济增长的局面正在改变,取而代之是以第二、三产业共同拉动经济增长的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随着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服务业的获利能力明显增强,除用于自身积累外,上缴国家的税收逐年增加,服务业各项税收收入已由2006年的143.67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87.63亿元,年增加43.96亿元,增长30.6%,占GDP比重由上年的1.7%上升到3.6%,提高了1.9个百分点。
服务业在增加大量生产和服务的同时还创造了众多的劳动就业机会,对社会的稳定贡献较大。服务业包括的行业门类多,涉及范围广,存储劳动资源的潜能大。2007年全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262.1万人,其中服务业从业人员146.7万人,占全省从业人员的56%,成为吸纳劳动力资源的重要渠道。
二、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下降局面有待逐步扭转
2007年吉林省服务业占GDP比重为38.7%,比2006年低0.8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4个百分点。没有实现服务业跨越发展比重上升1个百分点的目标,分析其原因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从客观上看服务业比重下降并不是一件坏事,这正说明吉林省第二产业的崛起。众所周知,国民经济由三大产业构成,每个产业所占比例多少是由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从经济发展初期的“一、二、三”即第一产业比重最大,第二产业次之,第三产业最低,到“二、三、一”,再到“三、二、一”,这是需要一个渐进过程的。如改革开放后,上海市得到了优先发展,第二产业发展迅猛,到九十年代初期,第二产业比重已达55%左右,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第三产业比重逐年上升,第二产业比重开始下降,到2007年第三产业比重已达51.9%,高于第二产业比重4.6个百分点,实现了“三、二、一”的优化产业结构比例。目前看,吉林省还属于工业高速发展阶段,第二产业比重升高,第三产业比重下降正是经济发展阶段的必然结果。
从主观上看,在实现服务业跨越发展方面,吉林省还存在很多不足。
一是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不足。2007年吉林省用于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1511.94亿元,比上年增长34.5%,增速慢于城镇固定资产投资7个百分点。服务业投资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由上年的47.5%下降到45.2%,减少了2.3个百分点。由于资金投入的相对不足,减弱了吉林省服务业发展的后劲。
二是政府引导资金不足。为了加速吉林省服务业跨越发展,省政府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从500万元增加到3500万元,尽管政府做出了很大努力,但面对众多的服务业群体,那么多的行业,真可谓是杯水车薪。发展服务业虽更多的要靠企业自身能力,靠集中社会的力量,但政府的投入是不可或缺的。吉林省政府投入服务业的引导资金还不到许多省份的四分之一,甚至是十分之一,在原有相对薄弱的基础上,要实现服务业跨越发展,难度很大。
三是各级政府对发展服务业重视程度不足。服务业涵盖的范围较广,除生产性服务业外,很多是涉及民生的社会事业,情况复杂,有些领导认为抓服务业不如抓工业见效快,部分地区对落实省委、省政府实现服务业跨越发展决定还没有拿出具体措施,工作力度明显偏弱,无形中抑制了吉林省服务业的发展。
2008年是实现服务业跨越发展的关键年,一定要提高认识,把发展服务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抓实。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政策,降低服务业准入门槛,减少税费。同时应加大对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增加资金投入,每年应至少拿出1亿元作为引导资金,切实加强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开辟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鼓励有条件的服务企业通过发行股票、企业债券、进行项目融资等方式筹措资金,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